Page 230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P. 230
·230· 卷十六 社 会 志
十四都杜征坂义仓 储谷四十五石八斗八升。
十六都翁山庄义仓 储谷十三石。
十六都篁岸义仓 储谷八石。
十七都北源庄义仓 储谷十九石五斗。
十七都玉田庄义仓 储谷二十二石。
十七都五常善会义仓 储谷一百石。
十八都余乃积义仓 储谷三十一石二斗。
十八都余香远义仓 储谷八石。
十八都上林庄义仓 储谷三十石。
十八都书川庄义仓 储谷三十石。
十九都胡川庄义仓 储谷三十八石五斗。
十九都桐林庄义仓 储谷二十石;又寄存篁岸义仓谷六石,汪文谟堂谷十
一石四斗。
二十五都龙山义仓 储谷三十石三斗二升。
二十九都东岸义仓 储谷四石。
三十都下溪义仓 储谷三十七石六斗。
三十六都山会义仓 储谷二十石。
以上义仓,据民国九年县公署呈报清册。
民国积谷
县仓 在县署宅门外西偏。民国五年,知事查人伊据地方人士申请,呈准
由上忙地丁项下,每两带征五分,至九年上忙止,共征起银圆三千一百五十六
元四角四分五厘,除拨充建仓、调查户口、省议会选举各费,共余银一千九百
圆零,购存仓谷七万二百二十斤。先是,民国三年岁歉,借拨府仓(后改造仓,原
为衢属五县公积之谷),积谷一千三百石。旋经衢属各县联合会议,以府制既废,是
项府仓积谷,仍由各县收回,至是,即以此谷并入县仓。嗣经十四年,赣军张
铁来团兵士驻城,给养一月,及十五年北伐军提用军米,后均发还公债券,陆
续购谷还仓。据二十四年八月,县长陈芝范积谷报告表,所列县仓存谷为二千
一百一十石五斗六升六合。至二十六年,县长李则渊,呈报县仓积谷为二千零
八十九石五十七斤九两。是年,由保管委员会改组县积谷仓管理委员会,以委
员七人管理之。
二十五年,由县派积谷劝募员,会同各乡镇长,按照业户田亩劝募积谷,
共募有积谷四千余石(原表无尾数)。二十六年,抗战军兴,积谷尤重。奉令由田
赋征收处代征者,曰地主积谷;由营业税征收处代收者,曰商人积谷;由房屋
捐征收员代收者,曰房东积谷。依估计每年可收三千余石(原表无尾数)。地主积
谷,二十五年至二十九年,为田每亩带征二升,山塘一升;三十年及三十一年
停征;三十二年,每亩征三市斤;三十三年,改为每元征六市斤;三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