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2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P. 262

·262·     卷十八     考   选  志

             岂弟、知勇绝伦)。自是,荐绅重于特举,山林耻于自耀,褎然而起者鲜矣。
                  元 元时,荐举之法大约仿唐宋,制科有贤良方正,有茂才异等,有经明
             行修,有孝廉,有儒士,有人才,有遗逸;又屡诏求言于下,使得进贤于上,
             往往采其言而任用之。
                  明 明初定鼎金陵,其帏幄重臣皆由征聘。洪武六年,罢科目用荐辟,其

             目有经明行修、有怀才抱德、有贤良方正、有人才,有孝廉。十二年,诏征博
             学老成之士。十三年,诏举聪明正直、孝弟力田、贤良方正、文学术数之士,
             又令各布政司、直隶府州县,举秀才人才先从邻里保举,有司再验言貌、书判,
             方与进呈。十七年,复开乡会科目,与荐辟并举。十九年,征耆德六十以上、
             七十以下者置翰林以备顾问,四十以上、六十以下者于六部及布政司、按察司
             用之。时久,有孝廉人材及富户耆民皆得召见,称旨即不次擢用。永乐元年,
             勅内外诸司,各举所知。宣德四年,求贤作倚兰操;六年,求贤作招隐诗。弘
             治十年,令府州县正官保举山林隐逸之士,怀才抱德、经明行修、众所推服者。
             嘉靖八年,命两京科道及在外抚按官,询访才行老成系时望者,从公各举所知。
             然观其诏下,有曰:自科举法行,进士偏重,举人无九卿之望,岁贡限方面之

             升,田野绝保举之路,以致人尚浮词、不修实行,则荐辟之废也久矣。隆万以
             后,诏亦间及,应举者鲜矣。
                  清 国家每遇覃恩,辄求隐逸。康熙十七年,诏有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
             人,不论已未出仕,令杂职大小官员各举所知,在内关送吏部,在外关报于各
             省督抚代为题荐。又有举博学宏词及孝廉方正之诏,皆得一时人才之选焉。
                  文科
                  宋 宋初取士,多承唐制。贡举虽广,而莫重于进士制科,其次则三学递
             补。而进士得人为盛。进士为乡贡诸科之一。凡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
             五道,□论语十贴,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开宝八年,复试礼部合格举人于
             讲武殿,间有升黜。太平兴国八年,殿试分为三甲,赐宴瑶林,进士免贴经,

             明年复贴经。嘉佑二年,殿试始免黜落。治平三年,定为三年一科举(以前或间
             年或二年)。神宗笃意经学,于熙宁四年改法,罢诗、赋,贴经、墨义各专治一经,
             兼论语墨子,增进士额。元佑初,尚书省请复诗赋,与经义兼行,以四场□定
             高下而取解,额中分之。崇宁三年,诏州县行三舍法,由学校升贡,罢州县发

             解。宣和三年,罢三舍法,仍以科举取士。
                  元 《元史·选举志》:至元十一年,议行科举,分蒙古进士科及汉人进士
             科。皇庆三年八月,诏天下郡县与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
             师。汉人南人第一场经疑二问、经义一道,第二场古赋表章内科一道,第三场
             策一道;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延佑、泰定间,并下诏第举人
             授以教官。至正八年,乡试始有副榜(《雍正县志》:延佑二年始开科取士,每三岁一举,乡
             试以寅申已亥年八月,会试以子午卯酉年二月<文同乡试>,御试则在会试之年三月<策一道>。分左右榜进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