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4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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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卷十八     考   选  志

                  明 洪武二十年,群臣请立武学,帝不从。天顺八年,始令谙晓武艺之人,
             兵部会同京营总兵考试,量加武职,以听调遣。弘治六年,定六年一举。十七
             年,更为三年一举。正德三年,从兵部尚书刘宇言,诏各色人等应武举者于文
             举乡试之年十月巡按御史试之(分为三场,初场较骑射,二场较步射,三场较试策二道、

             论一道),其三次中式者,准作武举礼送兵部,次年四月会试(三场同乡试,嘉靖
             十七年改九月会试),中式者一月后廷试,分为三甲,与文进士同。
                  清 《大清会典》:武乡、会试与文科同。顺治十四年,停试拔勇。康熙十
             三年,复行。四十八年,令兵丁千把总有通文艺准予乡、会试。四十九年,令
             三场改试语孟论一道、武经论一道(止以孙吴马法出题)、策一道。五十二年,令文
             生员、举人通武艺者,准与乡会。寻令弓马拔勇,挑选上等者,另编好字号取
             中。
                  贡士
                  明 洪武十六年,令天下府县各岁贡一人,其后岁额不一。至正统六年,
             始令府学岁贡一人,州学三年贡二人,县学二年贡一人,遂为定例,送翰林院
             考试(经义门一道、判书各语一条),中式考选国子监读书,积分以授职。成化十四年,

             令岁贡生员愿就教职者,坐监一年,方送吏部考试,中者送廷试,取中选用。
             万历二年,令岁贡生员,定于三月到部,四月廷试,有愿就教职者,六月内吏
             部复请廷试。至天启后,岁贡尽行廷试,自是亦无黜落矣。其外有恩贡,遇大
             典恩例行之。又有选贡(即拔贡),代不数举,其制于廪膳增广生员内,择其文
             行兼优、年富力强者,额数随时多寡,入监如岁贡,亦不廷试。
                  清 清因明制,恩拔副岁一体擢用,起送额如明制。康熙二年(康熙《衢州府
             志》作三年),停止。八年,复行恩贡。至康熙元年,始以正贡准作恩贡,陪贡准
             作岁贡。十五年,令与岁贡一体廷试。二十六年,廷试俱免。拔贡,自顺治四
             年举行。六年,以提学岁试第一人为之。八年,复行选拔。十一年,府、县学
             各拔二名。康熙十一年,府学拔二名,县学拔一名。六年选拔一次,辛酉科(康
             熙二十年),后十二年选拔一次,逢辛酉年举行。雍正五年以后,仍六年一选。乾
             隆七年,诏定为十二年一次。优贡,于正科乡试年考取,由各学选文行兼优之
             生员,于岁科试督学按临时送考,择其尤者提集于乡试后考取之。清季停罢科
             举后,犹留考优贡两次、拔贡一次,优贡加四倍额,拔贡加一倍额,岁贡亦照

             常额加倍,并举行杂职考试,以广士子出路。
                  国学
                  明 明初设国子学,后改为国子监,其弟子员皆以举贡及勋戚子弟充之,
             视监生极为尊重,有命为采访使或即授布按两司者。景泰初,边闱事殷,始令
             生员捐纳一体入监,自后或开或止,为例不一而,急公报效遂为士子出身之一
             途矣。
                  清 清制五贡,有情愿入监读者,学臣给文起送到部札监,肄业期满,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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