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4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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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卷二十一 古 迹
资禀醇厚,甚爱之,所以开导引掖者备至。时先君子方肄业庠序,与公同舍,年差长,公
师事之惟谨。朝夕讲摩,所得日富,声望日起。邑宰淮南夏公景高提督学校甚严,诸生少
有过差,必痛惩之,不少假借,然于公每加奖赏,期其有成。永乐辛卯,贡春官入太学。
戊戌,历政天官,考优等。岁己亥,拜刑部山东司主事,治狱详明。甫三月,丁内艰,继
外艰,洊罹凶疚,抑郁致疾,绵延逾十载,始克起复,依例改外任。宣德辛亥,授云南徵
江府通判。适麓川夷獠负固为恶,攻劫城塞,守帅不能敌,奏调王师剿之,公受牒督饷,
远至金齿,连年不绝,备历艰苦,未尝惮劳勚。正统初,临安土官巡检,二家争袭,各摭
所见,讦奏京师,上命巡按御史会藩臬核实其事,具曲直以闻,宪府牒公,公往廉得其情,
曲者惧,私致白金三百两赂公,公却之,竟以实闻,官归直者,人无异言,争乃怠。临安
有讼水利者,久不得直,又命公即其地厘正之,公曲为堤防,决而分之,两得其利,二家
释然。其居官设施类如此,而惠泽在徵江者,尤不可殚纪。九载秩满,宪臣嘉公奉职清勤,
苦留之。适徵江同知缺员,将奏请以公升补,公固辞乃已,戒装行,取道故乡,抵家越月
构疾,遂留不发,盘旋泉石,以正统丁卯二月廿六日卒于正寝,上距洪武己未七月八日其
始生也,得年六十有九。配汪氏,即安人,有懿行者。其女弟适徐氏,早寡子幼,安人悉
力赞助,卒成厥志,论者两贤之。公平居所以处事接人,上下咸宜者,内助之功居多。子
男一,曰进,娶郑氏,刑部主事缙之女,夫妇皆早世。女二。曰敬,适方颐;曰恭,适汪
坤。孙男四人。长即谦,娶倪氏太守公女,继娶金氏;次谏、诩、讷,俱殡于殇。公葬于
景泰辛未十二月二十日,其地在石门乡之后苔。紞忆童丱时,以契子侄往来公家甚熟,睹
公仪观精粹,作事周详,事亲尽孝,接人以诚,无虐语诌笑。虽性不嗜酒,而宾客之奉终
日不倦;处伯兄犹能敬顺,白首聚居,无少间言;抚诸侄爱而能教,一家之内,怡怡如也。
遇人缺乏者周之,疾病颠连者力可援则援之;或有横被非辜陷于缧绁者,情不上达,必为
伸之。下至闾阎细民,孩提幼稚,视之惟恐不及,未尝自高亢立崖岸以绝人。故人无贤不
肖,莫不敬爱之者。噫,公可谓和而不流,乐善不倦,古之吉人欤。其享有爵禄,寿考令
终何疑哉。铭曰:禀粹于衷,服和于躬。不矫不激,奚适不通。有积斯阜,有获斯丰。象
服是宜,禄秩是崇。厥斯不忒,流誉曷穷。后苔之山,冈峦迤逦。后苔之川,溪水清泚。
尚閟精英,以昌后嗣。
奉训大夫四川顺庆府蓬州知州邑人金紞撰。
承直郎刑部广东清吏司主事邑人徐珢书。
嘉议大夫河南按察司使常山何永芳篆额。
岷府教授宋鸿墓 在开化县翁村石坞。
《皇考岷府教授赠承德郎刑部主事西渚府君暨皇妣封太安人吾氏合葬墓志》:于戏,我
西渚府君,以岁辛卯十一月丁酉葬翁村石坞之原,历十载而志铭未勒。昔欧阳子陇冈阡表,
谓有待而作,淳实不肖。弗克自树以扬先休,曷敢援昔人自文?兹天复降割,吾母奄弃,
枚卜癸卯岁十二月丁酉,启先茔而合葬焉。念昔府君,海内相知,如晋安郑少谷、余姚倪
小野、关中何太华、同邑方棠陵,皆名能文章,率先沦谢莫征,独吾师宜兴吴顺山翁存,
墓志尝以状请,顾道远期及,猝未能应。淳重惧因循,则不孝愈大。用是敢粗述一二以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