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台州市路桥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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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土地资源 ■
地价 1997年5月,路桥土管分局对城区1993年原地价评估成果进行更新,编制覆盖全区范
地
价
围的新的基准地价体系,获省土地管理局1997年度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三
等奖。此后又分别于2003年6月、2009年5月,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变化及基准地价管理要求,对基
准地价进行两次更新调整,确保基准地价水平贴近市场行情。
现行实施的基准地价,是2009年9月24日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调整台州市区范
围基准地价的通知》文件公布实施。在此基础上,建立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对划
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补交出让金,全面套用标定地价体系,有效地规范地价评估行为,实现地
价确认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 地质灾害防治与矿政管理
第一节 地质灾害防治
路桥区主要地质灾害防治类型为地面沉降,其次为山区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
地 面 沉 降 分布于路桥~金清一带,危害程度属较大级,其中重点防治区 38 平方千米。据
地面沉降
2014年度地质环境监测报告显示,危害程度较大的沉降中心主要有2处,分别位于路桥城区、金清
镇,其中路桥区城区和金清镇金鹏集团附近累计沉降量在750mm和800mm。目前区域地面沉降
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以预防为主,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加强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的监
测,区域地面沉降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通过这几年的预防,目前地
下空隙承压水井已全部关闭;2014年春,路桥区沉降速率大于20毫米/年以上沉降区域面积为零,
地面沉降速率已经得到控制。
区
地
性
发
突
质
害
灾
山
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 主要为滑坡、崩塌和小型泥石流。经过多年的治理,原有的地质灾害
隐患点不断减少,但随着农村切坡建房、采矿、工程建设等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也不断增加。截
至2014年底,路桥区共存在地质灾害(隐患)15处。
第二节 矿政管理
2002年5月,区国土资源分局设立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全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路桥区有开发利用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仅为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和花岗岩,区域内受
规划控制,开发利用空间较少,石料资源开发利用只能满足日常的建设需要,资源产出型的开发
利用条件较差。从 2003 年实施采矿权招拍挂以来,共计出让采矿权 18 宗,其中政府性围垦工程
协议出让7宗,公开出让11宗,共计收缴采矿权出让金18052.3万元。多年来,路桥区全面整顿和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山数量不断减少,矿山规模不断扩大,矿山数量从2004年高峰期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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