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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志
第二章 礼仪习俗
第一节 婚 嫁
送八字 旧时,青年男女婚嫁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强调“门当户对”,女家应允后,则将
送
八
字
女方出生年月时辰,书写在红纸上(即八字),送往男家,俗称“送八字”。此俗已淡化。
踏亲 “合八字”之后,男女两家认为满意,约定日期,由女家与媒人一道去男家相亲,然后男
踏 亲
家亦同样去女家观察,称“踏亲”。如无大问题,亲事定局。
定
小
小定 男家去女家“踏亲”时,女家备点心招待,男家认为满意,欣然就食,并放下银圆或戒指
馈赠女家,以为订婚证据,名“小定”,即所谓“纳彩”,男方婚姻成立。
大定
大 定 小定后,再定日期,由媒人把女方命纸送与男家,表示愿意许配。男家即以聘金、首
饰、衣料及红柬二帙,上写“恳吉”二字,与女方命纸,选择黄道吉日送到女家。女家答柬写“允吉”
二字,送加男方。此为“送定头”或“纳聘”“纳吉”。
启帖
启 帖 又名送日子,由男方择定婚期,于婚期前一年或数月,起帖送日子。在红纸帖上写“敬
请星期”,连同礼品和日子钱送往女家,女家答帖上写“谨遵台命”。礼品、日子钱比定金多数倍。
男家送往女家的礼品,称“尺头”。女家向男家索取绸缎,谓“讨尺头”。女家以“尺头”和日子钱多
少决定陪嫁物品。
聚头盒
聚 头 盒 男家于婚期前三日,送花粉、彩线、各种食物至女家,为新娘开面竖头打扮用,谓“聚
头盒”。
嫁 妆 女家预备四季衣服、被铺、家庭用具、首饰等作嫁妆,于婚前一日开具清单,请媒人送
嫁妆
男方并派人搬运。当夜男家款宴媒人及亲戚执事等人,谓“暖房”,俗称“闹房”。贫穷人家从简。
旧时嫁妆有十扛十担、五扛五担、三扛三担等档次,此俗已改变。
迎娶
迎 娶 旧时,结婚之日,男家挂灯结彩,用彩轿、红灯、旗伞及鼓乐迎亲。女家中午设宴送女,
下午迎至男家。迎娶仪仗,普通均用旗锣伞及鼓乐前导,新娘凤冠霞帔,拜别父母,坐四人抬彩
轿。家境次之则仅彩舆一乘,鼓吹一班;大户家庭,旗伞鼓等均用双副,并添彩牌若干对。父兄有
职位的,再列衔牌。民国之后,更有用军乐,以十余岁童子一人,乘马前导,名为“顶马官”:彩轿之
后,并随保卫团丁一队。男家以衔牌团丁往迎的,女家亦必相应以衔牌团丁回送。一路鼓乐、唢
呐、丝竹,并用铁炮三铳,为前导。
20世纪50年代之后,迎娶仪仗已废,新娘由伴姑2人(或4人)相送,一道步行至男家。80年
代后,流行面包车、轿车迎送。现今,大多以高级轿车排成长队迎送,不用鼓乐,只用礼炮。
结婚 新娘花轿进门时,鼓乐炮仗齐鸣,由伴姑扶出新娘,伴郎扶出新郎,行结婚礼。礼毕,
结
婚
摆宴,叫“正场酒”,由伴姑引新娘进入洞房。新婚之夜,亲朋可潜入洞房向新郎新娘索取烟、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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