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1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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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编 民 政
2008 年,落实避灾场所建设点 8 个,投入资金 150 万元。2010 年,完成凤凰山减灾教育基地建设。通过
改造新建避灾场所 40 多所。2011 年,投入资金 500 多万元,修建避灾场所 46 个,其中年内新建 10 所。
2013 年 1 月,完成避灾安置点的标识牌、指标牌制作安装,修订完成避灾安置场所人员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第二节 社会救助
贫困救助
1989年~2003年,社会救助主要在贫困、特困群众中进行。分为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以临时救济为主。
1991 年,发放慰问金 36.79 万元,粮票 10.19 万斤,化肥 60 吨。1992 年,临时救济 6000 人。1996 年,
临时救济 5600 人。1998 年,临时救济 3500 人。2000 年,临时救济 2500 人。2002 年,临时救济 8137 人。
2003 年,临时救济 4560 人。2007 年,慈善机构救助特困群众资金 61.67 万元。2011 年,救助困难移民
530 名,发放补助资金 236.82 万元。2012 年,落实低保五保制度,低保对象 350 户 574 人,低保户 2885
户 4439 人,发放低保金 1105.56 万元,发放物价补贴 78.96 万元。
救助体系
2003 年,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实行救助对象项目化,主要分为贫困户的子女教育救助、贫困户的
医疗救助和低保、五保救助。2007 年,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县乡社会救助人员对救助操作
程序逐一进行梳理,规范申请、审批手续,明确救助程序。制定救助联络员职责和自然灾害救助操作规程。
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教育扶助 2004 年,出台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教育帮扶政策,小学至中学阶段,由
教育局、特困生扶持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每学期每个支助对象 300—500 元。高等教育阶段,由县慈善总
会一次性支助 2000—4000 元。2003 年,有 1345 人特困生申报,核准 1117 人,发放资金 95.7 万元,慈
善总会支助高等教育特困生经费 32 万元。2007 年,慈善机构助学 83.75 万元,高考落榜生家庭困难子女
160 名每年定期资助 16 万元。
大病困难户救助 2003 年,救助大病贫困家庭 168 户,资金 43.06 万元。2005 年,全面实施困难群
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县财政落实医疗救助资金 120 万元。2006 年,医疗救助由原来的按季度救助改为
每月救助。2007 年,推行低保对象门诊医疗救助券制度,发放低保对象门诊医疗救助券 59.4 万元,低
保对象医疗救助金支出额共 194.18 万元。2008 年,安排救助金 60 万元,用于低保对象即时医疗救助。
2009 年,实现优抚对象住院“一站式”服务,重点优抚对象只要凭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卡和民政优待证和
本人身份证,可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台《三门县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意见》,对特困的重特大
病患者,酌情给予二次救助。2011 年,推行医前(门诊医疗救助券 61.9 万元)和医中救助,全年共发放
医疗救助资金 260.55 万元,共救助 579 人。2012 年,发放医疗救助金 287.13 万元,救助 597 人。2013
年,救助低保、“三无”、五保、在乡重点优扶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等 464 人,发放医疗救助金 173.35 万元;
低保边缘家庭等其它困难对象 211 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 176.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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