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8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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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85所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建立健康档案。
                     1979—1988 年,次培训校医和保健教师 127 人次,其中 1982—1983 年 7 月在县卫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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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学校办保健教师培训班1期,培训38人。1990年,全市有校医10名,兼职保健教师34名。

                     2010年,检查学校及幼托机构74家次,并对全区中小学校进行教学卫生环境监督检查。


                                                 第六节          妇幼保健



                     妇女保健
                     妇女病防治         1957年,调查碧湖区龙江乡山根村,妇女月经发病率25%。是年,开始宣传
                 指导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健,农村妇女劳动安排,实行“三调三不调”(经

                 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工厂逐步设医务室,开展妇女保健。
                 1963年,开展妇女闭经及子宫下垂调查,闭经患者655人,子宫下垂694人,皆予治疗,有效率
                 47%。1978年普查,妇女尿瘘患者24人,子宫下垂者270人,经手术及药物治疗,尿瘘治愈率
                 95%,子宫下垂治疗总有效率92.2%。1973年起,开展以防癌为主的妇女病普查,城关镇每1—

                 2年一次,农村每2—3年一次。1973—1974年,城关镇妇女宫颈癌患病率为十万分之一百六
                 十点五,1990年为十万分之三十三点四。是年,城关镇有宫颈炎患者2767人,患病率46.2%,
                 以电熨疗法为主治疗,治愈率90%以上。追踪治疗宫颈涂片检查间变病人158人。2010年,
                 妇女病查治率48.93%。继续开展宫颈癌检查项目,结合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有33466名妇女
                 参加免费检测。正式启动农村妇女免费叶酸增补项目,全区2085名孕前和孕早期的妇女领

                 到免费叶酸。全面落实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共计1677人得到补助。
                     孕产妇保健          1980 年 ,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1983 年 ,孕妇建卡率 70.6%,1990 年
                 92.89%。2007 年,全区活产数 3329 人,孕产妇建卡率 99.31%,早孕建卡率 94.29%,系统管理
                 率 91.56%,住院分娩率 99.43%,高危占总产妇数 47.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 99.74%,高危产

                 妇住院分娩率99.81%,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76%,本地户籍新生儿未出现破伤风病例。
                     201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35%,住院分娩率99.94%,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99.9%,婚
                 检率80.97%,孕妇产前筛查率72.17%;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97.27%和
                 97.45%,妇女病查治率48.93%。
                     推广新法接生           民国时期,县卫生院、省立处州医院、天主教圣心医院皆设有妇产科,潘

                 秀芝为城内新法接生最早助产士,民间多系老法接生,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高达 30‰ 和
                 200‰。
                     1951年9月,碧湖镇建立接生小组。1953年,城关镇成立助产所。同年4月,建立县妇幼
                 保健站,1984年3月,改名县妇幼保健所。

                     1951 年 10 月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办新法接生训练班,至 1954 年,共办 5 期,培训接生员
                 178人。1957年起,培训助产员。1959年,全县有助产员51名,农村有产院88所、妇产室156
                 个、产床408张、接生员572人。新法接生率:1951年7%,1959年98.7%,1971年后,保持在99%
                 左右。1981 年,经省卫生厅验收合格,获“普及新法接生合格证”。1990 年,住院接生率
                 87.7%,无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率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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