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6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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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序列。设立市城市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既是市局的派出机构,又是区政府的直属机
                 构,同时设立莲都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与区行政执法分局合署办公。
                     2007年底,经广泛调查研究,确定监督管理类10家、社会公益性186家、生产经营类6家,

                 暂不列入分类40家,退出事业单位序列7家,在分类过程中,撤并、整合了一批事业单位,基
                 本划清了政事、事企的界限,进一步理顺了事业单位的职能。
                     2008年4月和2009年7月,莲都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撤销了莲都区特产场、莲都区郎奇

                 水库管理站两家事业单位。
                     2010年度,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调整,丽水城区(不含水阁、富岭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工作交由莲都区负责,白云、万象、紫金、岩泉街道四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由莲都区管
                 理。完成区卫生局下属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核定。至2010年,全区共有
                 23家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核定编制652名。


                                      若干年全区事业单位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一览
                   表30-2-4                                                                         单位:个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机构数      编制     实有     机构数     编制      实有     机构数     编制     实有     机构数      编制     实有
                    253    4348   4177    251    4395    4090    245    4338   3957     274    4761   3936





                                                 第二节          干部结构



                     干部来源
                     1949年丽水解放初期,行政干部主要随军南下干部和坚持敌后革命斗争的地方干部组
                 成,同时吸收在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运动中的部分积极分子。以后,社会主义经

                 济建设发展,干部队伍不断扩大,其主要来源:
                     军队干部转业,1950—1956年接收安置4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军队干部转业制度为军
                 队干部复员制所取代,1969 年—1975 年接收复员干部 93 人(1980 年复员改办转业 91 人)。
                 1978—1990年,接收安置248人。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1966年以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名额较少,“文化大革

                 命”时期接收分配301人,1980年以后,分配人数逐年增加,至1990年共接收分配2730人。
                     农民、工人、知识青年选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陆续吸收工农积极分子,补充基层
                 干部队伍。“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录用工作被打乱,大批工人进入干部岗位,“以工代干”超
                 过千人。1979 年,在农村青年中录用公社干部 89 人,1982 年,通过文化考试,在农村知识青

                 年中择优录用干部54人。1980—1982年,银行、财税、农技等部门在历届高中毕业生、社会科
                 技人员中公开招干,择优录用农机员、会计辅导员、财税员、税务员。1985 年,经整顿考核,
                 829名“以工代干”转为正式干部。1983年,试行乡镇干部聘用合同制,至1990年从农村知识
                 青年、城乡企业职工、退伍军人中聘用合同制干部201人。1984—1990年,政法、财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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