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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编 人 物 · 1393 ·
事之得失。元至正年间(1341—1368),国力日衰,纪纲不振,许以处士身份献十策,曰:“严选
举,革贪污,除吏弊,抑兼并,省冗官,汰僧道,核田赋,兴武举,作士气,结人心。”未被采纳。
后被中书省参知政事铁穆尔等发现,深为赞赏,拟加重用,然许已衰老多病,辞而不就。著有
《四书荟要》《读易大意》《诗书类要》《天文地志》《官制类编》《雁门集》《西湖十景词》《书总断》
《石壁晚稿》《文通》及《古今人诗文骈俪类选》等。
黄梦池(?—1385),字伯生,号石楼子,黄许孙。洪武初,讲学于丽水县学。洪武十年
(1377),辟举授秦王(朱樉)府纪善,随王至西安。后因事谪龙江监税,继而返乡。洪武十五
年(1382),青田刘廌从其游。洪武十六年(1383,馆于富春家塾。同年授新昌尹。两年后卒
于京。著有《石楼诗集》十二卷,又有《石楼丛纪》。宋濂称其“议论醇正,法度森严,足以追配
古人者。”
包 泾 包容德
包泾(1261—1346),字东伯,本姓周,丽水县人。八岁,父母俱丧,表亲府学教授包开无
嗣,见其器识异常,遂收养为后,改姓包。泾克自振励,儒书吏事,罔不积练。达官贵人,交相
引重。初任郡列曹掾,历绩溪、龙泉两县典史。后调庆元路行用钞库副使。时年五十,无意
仕途,遂谢事竟归。徜徉山水间,终日以教子为务。泾常行善举:距其家三里,有保安桥毁于
山洪,于是出资修复,方便乡邻;里有观音院,久废,其缮而新之,并割田 40 亩,捐入治平寺。
至正八年(1346)四月二日,卒,葬先祖宋孝子周茂元墓左。以子容德赠亚中大夫、集贤直学
士、轻事都尉、追封上党郡侯。
包容德(1295—1369),字子成,泾季子。十八岁开始周游陈、宋、齐、鲁之地,后至大都,
以气岸魁伟,议论辩博,名动京师。周王面授翰林直学士。御史大夫铁穆尔识其才,荐任广
东道肃政廉访司照磨,兼承发管勾架阁。时使副以下皆坐事,容德行使司事。时豪门十姓,
号“十虎”,勾结权贵,为非作歹,荼毒百姓。先前几任使司受其贿,置之不问。容德接事后,
清正廉明,不畏强豪,将首恶者逮捕入狱。十姓家人百方行贿皆不得手,只得逃往海外。百
姓心悦诚服,州县官吏也皆知守法。经御史台考核,征入秘书监典簿,后转著作郎。时中原
兵起,国事日非。容德本欲归隐家乡,不得已拜受都威卫知事,后任行省左右司都事、进阶奉
训大夫,太医院判官、朝请大夫、佥本院事。至正末年,大都遭蝗旱灾害,二两白金易斗粮。
容德倾其廪中存粮,分与故旧邻里,家无一分余粮。洪武元年(1368)八月,明王师攻取大都。
容德与其他元朝士大夫遣赴南京。明朝廷授以官,容德断然拒绝。洪武二年(1369)三月,忧
愤而死。生平擅长诗文,清婉而典则;又善书法,师智永、蔡襄,后自成一家。
何 珏
何珏(1296—1363),字宏用,联城汝河人。自幼天资聪颖,博闻强记。少时考入丽水县
学。延祐元年(1314),乡试中举,荐授忠显校尉,后升温州路平阳州同知。任上明断是非,勤
政爱民,境内安定,秩序井然,因功擢升泉州路总管。后因年迈致仕回乡。珏热心家乡建设,
曾建恩寿门,以表尊老感恩之谊。恩寿门倾毁于一次水灾,今仅存4块抱柱石,其余石构件下
落不明。卒,葬汝河上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