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5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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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编 水 利                                      · 287  ·


                   续表7-1-2
                             地 点                              灌溉      旱年灌溉         一般年份溉        丰水年灌溉
                                                堰坝高 堰坝长
                 堰坝名称                  所属河流                   面积    面积及引水量        面积及引水量       面积及引水量
                          乡镇     建制              (米) (米)
                                                            (公顷)(公顷/万立方米)(公顷/万立方米)(公顷/万立方米)
                  溪坑边     联城     苏埠     太平港      3.00  100.00 26.60  10.00/9.50   16.00/13.10   26.60/17.20

                  中央港     联城    林坑口     太平港      2.50  100.00 10.00   3.60/3.50    6.00/4.90    10.00/6.40
                  活动坝     石牛     蒲塘     新治河      1.20  16.00  32.00   8.80/3.40   19.20/15.70   32.00/20.60
                  官团坝     石牛     郎奇       —      1.30  25.00  13.20   3.60/3.50    8.00/6.50    26.60/8.60
                  玄堰坝     高溪     山根      高溪      1.50  2.00  20.00    5.50/5.30    12.00/9.80   20.00/12.90
                  乌里江     高溪     山根      高溪      1.50  2.00  13.30    3.70/3.50    8.00/6.50    13.30/8.60
                  复后坝     高溪     竹溪      高溪      1.50  2.00  13.30    3.70/3.50    8.00/6.50    13.30/8.60

                  河秋坝     高溪     竹溪     新治河      1.50  15.00  26.70   7.30/7.00   16.00/13.00   26.70/17.20
                   新坝     高溪     高溪     新治河      1.20  15.00  6.60    1.70/1.70    4.00/3.30     6.60/4.30
                  钟玄坝     高溪     竹溪     新治河      2.30  4.50  13.30    3.50/3.50    8.00/6.50    13.30/3.60
                   新埂     高溪    岚山头       —      1.80  16.00  16.00   4.40/4.30    9.60/4.80    16.00/10.30
                  乌玄坝     高溪    岚山头      高溪      3.00  16.00  66.70  18.30/17.70  40.00/32.60   66.60/42.90
                  大丁埠     高溪     郑山      大坑      3.00  10.00  10.70   2.90/2.90    6.40/5.20    10.70/6.90
                   岭足     新合     堰头      斜坑      3.00  18.00  10.00   2.70/2.60    6.00/4.90    10.00/6.40
                 河边坑口     港和     河边      西坑      1.50  33.00  8.70    2.80/3.10    5.20/4.00     8.70/5.20

                  大王庙     港和    玄头咀      西坑      1.60  27.00  12.70   4.00/4.60    7.60/5.80    12.70/7.60
                  后田角     港和     河边     栋村坑      3.00  15.00  14.00   4.50/5.00    8.40/6.40    14.00/8.40
                  水碓坝     联合    松坑口       —      3.00  23.00  7.30    2.30/2.60    4.40/3.40     7.30/4.40
                  平光坝     联合    上南山       —      2.00  10.00  6.70    2.10/2.40    4.00/3.60     6.70/4.00
                  合 计     43处     —       —       —     —    706.50 427.00/842.00  783.70/452.40    —

                     堰坝管理         莲都区最早的堰坝管理规定,始于宋乾道间处州知州范成大制定的《通济堰

                 规》。后历代有修订。清同治五年(1866),处州知府清安制定《好溪堰章程》,对堰坝的管理、
                 值水等作详细规定。民国时期,浙江始有全省性的地方水利规章。民国2年(1913),浙江省
                 行政公署颁布《调查浙江水利施行细则》国,这是浙江省第一个全省性水利规章。民国30年

                (1941),成立通济堰灌溉合作社、好溪堰灌溉合作社;民国35年(1946),成立屡丰堰灌溉合作
                 社。分别订立有关管理、养护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          提水工程



                     戽水桶、水车是古代主要提水工具,创于隋朝(581—618),称筒车和高转筒车。唐文宗

                 时(828—830)下诏书、出图样、推广水车。水车又名龙骨车、分手摇车、牛力车,提水高度2米
                 以下。民国时期,脚踏水车,是丽水主要抗旱排涝工具。
                     20世纪50年代初期,抗旱排涝的主要工具还是水车,一直沿用到20世纪70年代才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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