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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编 水 利
莲都历史上多发旱涝灾害。历代灾后官府或豁免钱粮或发禀赈贷,都为临时救急,无常
设救灾机构。民国36年(1947年)1月,丽水县社会救济事业协会成立,具体负责赈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救灾工作,专门设立救灾救济机构。1949—1990年境
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69 次,受灾 36575 户、火灾 692 次,重灾户 1726 户,各种灾后,政府都给
予扶助或发动群众互助互济。1991—2010年,逐步推进灾害救助体制改革,县、市地方自然
灾害救济事业费科目,分级负责。其间,政府累计发放救灾款2122.17万元。
水利工程分蓄水、引水、提水和防洪四大工程,2001—2006年,建成主城区、水东片、水南
片三部分,城市防洪工程19.1千米,建成南明湖蓄水工程。
第一章 水利工程
第一节 引水工程
堰坝 唐武德至贞观年间(618—649)开发引水工程,开筑延化渠灌溉农田。民国15年
(1926)《丽水县志》载有引水工程21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大搞
农田水利建设运动,因地制宜,修建了一大批堰坝引水工程,解决山区农田灌溉。至2010年,
全区累计堰坝引水2029条,总计受益田亩4526.6公顷。其中,灌溉千亩以上的有3条,受益
2250公顷;灌溉百亩以下的有1983条,受益1580公顷。
通济堰 通济堰大坝位于碧湖镇堰头村,松阴溪与大溪会合处附近横截松阴溪,将溪水
引入渠道。创建于南朝萧梁天监四年(505)。为低坝拦河引水工程,历经整修,2010年仍运
用良好,是浙江省历史最悠久的引水灌溉水利工程。通济堰大坝上游集雨面积2150平方千
米,为拱形、弧长275米,坝脚宽25米,高3米。
通济堰干渠纵贯碧湖平原,渠水向东迂22.5千米,流抵石牛白桥村,然后汇入大溪。分
为上、中、下3源,又称东、西、中3支,建有大水闸2处。宋朝元祐七年(1092)冬,在石涵以下
6O0米处建筑叶穴1座,与大溪相通,设有闸概,渠水暴涨时,开闸以走淤砂(俗称拔砂门),同
时用以泄洪,后因失去功能,于1954年封闭。从干渠分凿出支毛渠321条,分为48派,在支渠
上建有水闸72座(俗称321支、48派、72概)进行分流调节,各支渠利用闸门积蓄多余的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