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0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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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编 林                        业






                     莲都历史上森林茂密,古树环村,动植物资源丰富。晚清以后,出现毁林种粮,伐木烧
                 炭,森林破坏日重,民国时期更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虽每年植树绿化,护林育林,但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大炼钢铁,大量森林被毁,各村落古树群亦遭重创。“文化
                 大革命”期间,森林遭到毁灭性的破坏。1981年,省林业厅划定峰源、郑地、高溪、丽新、苏港、

                 泄川、西溪、严鸟、枫树湾、张村街等10个乡(镇)为龙头商品材基地乡(镇),1987年,又增加大
                 港头、仙渡、皂树、老竹、黄村等5个乡(镇)为商品材基地乡(镇)。以此带动植树造林,至1990
                 年,累计基地造林13418.52公顷,其中用材林10550.46公顷。1991年,提出“五年消灭荒山,
                 七年绿化丽水”的奋斗目标,将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列入重要工程组织实施,比原来计划提前

                 一年,于 1994 年全面完成“灭荒”任务,造林合格率 98.9%,获浙江省政府“灭荒”县(市)达标
                 奖。此后,人工造林的主要任务是疏林补植改造、坡改地退耕还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更
                 新。1991—2010 年,人工造林累计 13241.72 公顷,其中用材林 5333.52 公顷,生态公益林
                 2728.8 公顷,经济林 5179.4 公顷。林业产业发展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出现良好势头。2010

                 年,全区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191808万元,同比增长8.22%。




                                             第一章              森林资源






                                                 第一节          林地面积



                     民国29年(1940),李子藩《丽水县林业概况调查报告》载:“丽水县森林面积71680公顷,
                 其中松木 61306.7 公顷,杉木 1313.3 公顷,阔叶林 2566.6 公顷(包括樟树 160 公顷),竹林
                 1066.7公顷,油茶2600公顷,油桐1826.7公顷,乌桕1000公顷。”
                     1955年4月至1956年3月,省林业厅林野调查队,应用万分之一实测平面图勾绘小班,量

                 算面积,查清森林资源。全县总面积107960公顷,其中有林地53493.3公顷,疏林地16226.7
                 公顷,灌木林地1460公顷,无林地6946.7公顷,其他用地29833.3公顷。在有林地中,用材林
                 35566.7 公顷,特用林 7440 公顷,薪炭林 100 公顷,竹林 2826.6 公顷,经济林 7560 公顷,森林
                 覆盖率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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