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7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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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编 农民 农业 农村 · 409 ·
按“在册人口 8 元/人·年、暂住人口
减半”的标准予以定额补助。全区
344 个行政村共配备保洁员 400 余
名,基本实现了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和
无害化处理,处理率达 90% 以上。并
成立区乡两级管理机构加强管理,
区、乡镇、村三级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基本健全,形成了“有设施、有经费、
有人员、有管理”的长效保洁机制。
危旧房改造 2009年初,启动农
村危旧房改造。是年全区共实施农
村危旧房改造 5822 户,其中批建新
丽新畲族乡黄岭上村(摄于2008年)
房 2914 户,修缮改造 2908 户。农村
低保标准120%以下的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1082户,29个村全面启动改造项目。发放农村房
屋所有权证1260本,累计发放13260本。2010年,全区共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5568户,其中
批建新房 2789 户,修缮改造 2779 户。农村低保标准 150% 以下的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 976
户,启动新建、续建旧村改造村59个。
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2006 年,省建设厅下拨 60 万元资金,完成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100
户。2007 年,全面开展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共完成 150 户,省建设厅下拨救助资金 87 万元,
2008 年,救助 120 户,省建设厅下拨救助资金 69.6 万元。2009 年,省建设厅下达 852 户救助
指标,下拨资金 494.16 万元,实际完成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1082 户。2010 年,省建设厅下达
806户救助指标,下拨资金354.64万元,实际完成困难群众住房救助826户。
第二节 农村扶贫
早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起,丽水县就开始抓贫困乡、村、户的扶贫工作。1964年8月,
从农村社会救济费中拨出1.54万元,以无息贷款形式,扶持77户五保户、66户优抚对象、43
户下放人员、1148户困难户,养猪1328头。是年,省拨予7万元低息贷款,扶持困难户发展家
庭副业。1979 年,在港和公社扶贫 18 户,脱贫 5 户。1980 年,发放扶贫款 3.56 万元,扶持港
和、均溪等6个公社150户困难户发展生产。从1984年起,丽水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关于
对严鸟乡试行特殊政策的若干规定》《关于对莲乐、泄川、石蒙圩、巨溪、黄村等乡试行特殊政
策的若干决定》《关于对六个贫困乡发展水果生产继续给予扶持的通知》等文件,县级各部门
在经济、物资、科技等方面扶持严鸟、莲乐、泄川、石蒙圩、巨溪、黄村6个贫困乡。至1989年,
6 个贫困乡水果发展到 565.5 公顷,年产水果 66.23 万千克,比 1984 年分别增长 7.09 倍和
13.51倍;造林501.7公顷,扶育林木543.5公顷,封山育林5106.8公顷。至1990年,对6个贫
困乡共发放扶贫款14.79万元,扶贫769户,脱贫683户。
1986 年 4 月,丽水地区行政公署下发《关于加速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几个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