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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编 经济管理                                      · 647  ·






                                             第二章              统计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统计机构沿革           1953年6月,丽水县人民政府人委内设统计科,执行由国家统计局统一

                 制定的年度和各项定期统计报表制度。1955 年,改为计划统计科。1958 年 10 月,并入丽水
                 县计经委,1963年6月,从县计经委分出成立县统计局,编制2人。1965年10月,并入县计经
                 委。1982 年 1 月,恢复建立丽水县统计局,编制 13 人,设工业股、农业股、综合股。1993 年 7
                 月,并入丽水市(县级)计经委,内设综合统计科、城调队、农调队。1996年11月,从丽水市计

                 经委分出恢复丽水市统计局,编制18人。2000年7月19日,撤市设区(县级),更名为丽水市
                 莲都区统计局,编制18人。2010年12月,莲都区统计局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统计局10人,
                 经调队8人(增挂普查中心牌子)。全区有2000余人参加统计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了统计
                 从业资格证。
                     专业统计和报表            1956—2010年,相继建立综合核算、工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
                 劳动工资、农村住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科技、妇女儿童监测、能源、服务业等12项专业统计,

                 共有专业定期报表和年报报表125种,指标3000多项,各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报表30余
                 项,已形成了政府、部门和基层企业单位组成的较为完备的统计网络。
                     统计档案管理           1953—2000 年,形成的文书档案材料移交莲都区档案馆保存,共 1146
                 卷,其中永久427卷,长期699卷,定期20卷。2001—2010年,统计档案均存于区统计局档案
                 室,共立卷归档统计报表和各种资料 1372 卷,其中永久 279 件,长期 531 件,短期 562 件。

                 2007年12月,莲都区统计局档案室已经验收合格达到省二级档案标准。


                                                 第二节          统计调查



                     国情国力调查
                     人口普查        1983年,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时点为1982年7月1日。普查数据
                 由浙江省计划委员会电子计算机站用机器汇总而成。1982年,丽水县普查人口290075人,男
                 151992人,女138083人,家庭户平均每户人数3.83人,男女性别比为110.07(女=100)。总户
                 数74261户,家庭户平均每户人数3.83人。

                     1990年,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时点为1990年7月1日。普查数据由丽水市统
                 计局汇总,1990年,常住人口323933人,男女性别比为108.87,家庭户平均每户人数3.28人,
                 外出人口数为5887人,男女性别比为111.46(女=100)。
                     2000年,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点为当年的11月1日。普查数据处理由丽水市统
                 计局采用光电录入方式。普查表明,常住人口348241人,男女性别比为105.65(女=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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