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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编 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                                      · 813  ·






                                         第二章              群团           工商联






                                                   第一节          工     会



                     组织沿革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魏兰,阙麟书等集股,在丽水县城创办利用织布学
                 堂(后改名利用织布公司),招女工300人,是当时丽水第一家使用手工机器生产的工厂。由

                 此产生了丽水近代工业和近代产业工人。其产品曾得南洋劝业会奖、巴拿马赛会奖。民国
                 初年,又有普明电灯厂、普昌火柴梗盒厂、普生冶铁厂、鼎丰石灰厂、燧昌火柴公司、群益软席
                 厂等设立,使丽水近代工业逐步发展。民国13年(1924)国共合作,国民党改组,国民政府中
                 央成立工人部。是年5月,第二次全国劳工大会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自此,工人运
                 动和工会组织得以在全国发展。民国16年(1927),国民革命军颁发工会章程。3月,中共党
                 员张新锦以国民党省党部处州政治监察员的身份来丽水,开展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在利

                 用织布公司组建织布业工会,成为丽水首家工会组织。不久丽水火柴业、码头搬运业、木匠
                 业、泥水业、理发业、成衣业、抬轿业等相继建立工会组织,共8家。利用织布工会发起并由8
                 个职业工会推出的代表成立代表会,制定《丽水县总工会章程》,选举产生委员11人,组成县
                 总工会委员会。互推常务委员 1 人(又称工会长),选举产生监察委员 7 人,互推常务监察 1
                 人。县总工会办公场所设在县城鲁班师庙。有工会会员423人。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

                 后,工会组织停止活动。民国18年(1929)8月,国民政府颁布《工会法》,民国19年(1930),实
                 施《浙江省工人团体改组办法》,县总工会被改组。民国20年(1931)8月,丽水县总工会改选。
                 民国22年(1933),据《浙江民政统计》记载,丽水县已建立在案的工会组织4个,会员462人,
                 未在案的5个,会员191人,合计工会会员653人。抗日战争爆发后,丽水成为浙江敌后政治、
                 经济、文化中心。民国28

                 年(1939)3 月,中共浙江
                 省委机关从温州迁至丽
                 水县城,通过改选改组原

                 职业工会,取得领导权,
                 使工人运动和工会活动
                 一度活跃。利用织布公

                 司、浙江印刷厂等工人在
                 职业工会的领导下,举行

                 反对资方压迫,要求增加
                 工资和改善劳工待遇的
                 罢工,并取得胜利。民国                          2009年11月25日,莲都区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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