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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编 教 育                                      · 923  ·


                 导2名,司吏1名。自元至清,旧志可
                 稽者有教谕 134 人,训导 125 人。明
                 清科举制度,凡经童试合格可入县学

                 为生员(亦称庠生、秀才),有廪膳生、
                 增广生、附学生之别。学额廪膳生20
                 名(享有廪米),增广生 20 名,附学生
                 无定额。生员受学官监督考核,修读

                 经、史、律令、诏诰之外,兼习射及名
                 人法帖、九章数学。考试分岁考与科
                 考,三年间各举行一次。岁考按优劣
                 补廪膳生、增广生,或递降、黜革,科
                                                                          清光绪丽水孔庙图
                 考优列一、二等者,为科举生员,使应
                 乡试(省试)。清康熙元年(1662),定
                 丽水县学每试额取文生 25 名,武生
                 15 名。同治五年(1866),加增广生 1
                 名,永为定例。光绪三十一年(1905)

                 废科举,县学遂废。教谕、训导任职,
                 至宣统二年(1910)始废。旧志《选举
                 志》载,丽水籍生员应举登科者,进
                 士:宋 327 人,元 3 人,明 44 人(其中
                 探花 1 人),清 2 人(皆武进士)。举
                 人:元 6 人,明 11 人,清 38 人(其中武
                                                                              文昌宫图
                 举人27人)。


                                                   第二节          书     院



                     紫阳书院         为丽水最早见于记
                 载 的 书 院 ,建 于 明 嘉 靖 三 十 四 年

                (1555),知府高超就城东府城隍庙
                 改建。
                     南 明 书 院       明 万 历 二 十 二 年
                (1594),知府任可容建,在城东圭山

                 文昌阁东,延师裘世炎授徒于其中。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知府刘廷玑
                 重建为府义学。雍正元年(1723)署
                 总兵马璘,十一年(1733)知府曹伦彬
                 重修。                                                      清光绪莲城书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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