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5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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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编 教 育 · 923 ·
导2名,司吏1名。自元至清,旧志可
稽者有教谕 134 人,训导 125 人。明
清科举制度,凡经童试合格可入县学
为生员(亦称庠生、秀才),有廪膳生、
增广生、附学生之别。学额廪膳生20
名(享有廪米),增广生 20 名,附学生
无定额。生员受学官监督考核,修读
经、史、律令、诏诰之外,兼习射及名
人法帖、九章数学。考试分岁考与科
考,三年间各举行一次。岁考按优劣
补廪膳生、增广生,或递降、黜革,科
清光绪丽水孔庙图
考优列一、二等者,为科举生员,使应
乡试(省试)。清康熙元年(1662),定
丽水县学每试额取文生 25 名,武生
15 名。同治五年(1866),加增广生 1
名,永为定例。光绪三十一年(1905)
废科举,县学遂废。教谕、训导任职,
至宣统二年(1910)始废。旧志《选举
志》载,丽水籍生员应举登科者,进
士:宋 327 人,元 3 人,明 44 人(其中
探花 1 人),清 2 人(皆武进士)。举
人:元 6 人,明 11 人,清 38 人(其中武
文昌宫图
举人27人)。
第二节 书 院
紫阳书院 为丽水最早见于记
载 的 书 院 ,建 于 明 嘉 靖 三 十 四 年
(1555),知府高超就城东府城隍庙
改建。
南 明 书 院 明 万 历 二 十 二 年
(1594),知府任可容建,在城东圭山
文昌阁东,延师裘世炎授徒于其中。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知府刘廷玑
重建为府义学。雍正元年(1723)署
总兵马璘,十一年(1733)知府曹伦彬
重修。 清光绪莲城书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