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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山书院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知府任可容建,在圭山文昌阁之西。清康熙三十三
年(1694),知府刘廷玑重建为县义塾。康熙五十年(1711),知县林竹重修。雍正元年
(1723),署总兵马璘重修,延师梁天成训士授课。雍正五年(1727),知县郭朝瑞拨废寺田为
膏火资。雍正八年(1730),知县王钧重修。乾隆十七年(1752),知府赋琏改为莲城书院。
莲城书院 清乾隆十七年(1752),知府赋琏以圭山书院改建易名,令合郡生童肄业其
中,拨废寺田1070亩为脩脯膏火资。自此后,丽水无县书院。同治四年(1865)知县陶鸿勋、
同治九年(1870)知县刘履泰议复立书院,未果。清同治十三年(1874),知县彭润章莅任后,
分题课士捐廉为膏火资,虑不能继,因筹兴复,而邑人潘绍唐、徐元泰、何韵、颜增贤以次慨捐
田亩,拨废寺田充之,而贡生陈凤锵以所建仓圣庙及 山西麓义塾相助,扩建廨宇为书院,仍
取名“圭山”,以存其旧。
第三节 学 塾
社学 社学是地方官奉朝廷诏令在乡村设立的“教童蒙始学”的学校。明万历年间
(1573—1620),知县钟武瑞在县城六门及府前谯楼旁建社学 7 所,选教读 7 人。各拨废寺田
20亩,完粮外充脩脯,以训民间子弟之贫者。初入社学,八岁以下者先授《三字经》《百家姓》
《千字文》,后再修读经、史、书、数,亦兼习射。优秀者可补县学附读。
义塾 清同治九年(1870)知县刘履泰设履端义学。同治十一年(1872),知县王绍庭改
为养正义学。咸丰同治年间(1850—1874),城内有 山义塾,西乡高溪有育英义馆。光绪年
间(1875—1908),北乡何宅有云峰幼艺学塾,碧湖有同仁义塾。义塾或系官设,或为乡族、个
人捐资,置有学田,例不收费。
私塾 旧为民间识字教课的主要形式,殷富之家,延师坐馆授课,供膳,年给束脩。也有
教师在家或借用祠堂、庙宇设塾招收生徒,每名年收束脩为五十钱、一百钱不等。私塾生徒
年龄不限,程度不一。初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等,再读《大学》《中庸》《论
语》《孟子》等。明清以后,私塾兴盛。清末民国初,县士人王湘舟、谭文卿、王韵阶等皆在城
内设塾授徒。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维新变法后,推行新学制,私塾仍未革除,至民国29年
(1940),全县私塾仍有31所,教材大多采用新课本,设语、算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