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2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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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第三章 土地开发利用
第一节 整理复垦
1989年冬~1990年春,全县开田造地46郾6公顷,其中有8个村在3公顷以上。高湖镇内冯村开田
造地5郾93公顷。
1998年,成立县改田造地领
导小组。1998~2007年,全县完
成土地整理项目23个,面积5064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748公顷,建
成标准农田2485公顷。完成土地
开发项目31个,开垦耕地467公
顷。完成建设用地复垦项目14
个,复垦耕地20公顷,其中岭根
乡林坑村建设用地复垦建成4公
顷农田。
图4-2-4 岭根乡林坑村建设用地复垦的农田(2007)
第二节 土地出让
1990年5月,国务院颁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
偿、有期限、可流通使用。 1991年,
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
组成立,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2001年后,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
制度改革,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
围。县政府相继出台 《青田县土地
储备管理办法》、《城镇个人建设
住宅管理办法》、《青田县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审批程序》和
《青田县国有土地收益管理审批
程序》等文件,规定城市规划区范
图4-2-5 江南新区1号地块拍卖会现场 (2006郾4) 围内的国有存量土地、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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