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5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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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JI 经济
1988~1989年,计划用地133郾2公顷,实际审批34郾79公顷,节约土地98郾41公顷,其中节约耕地
36郾37公顷。 1999年起,全县每年审批个人建房1000余户, 面积5~6公顷。 1992年,完成鹤城、温溪两
镇的土地权属调查,并首先在鹤城镇进行房屋土地使用证发证工作。1993年,温溪、山口等镇进行
登记发证。1992~2007年,全县共发放房屋土地使用证34000多本。2003~2007年,平均每年发证在
4000本左右,以鹤城、温溪、山口等镇居多。
第三节 土地监察
县国土局加强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用地批文与出让合同的约
定,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施工建设,如期开工、竣工。对不能如期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增加建筑
容积率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依法采取收回土地使用权、补交土地出让金、没收和拆除违章
建筑等措施进行处理。
2004年5月,县国土局制定《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规定》,建立双休日、节假日值班
制度和联合巡查制度,在单一的监察巡查记录表基础上增加初次巡查内容、违法现场草图、现场照
片、跟踪巡查情况、违章建筑拆除前、后照片等内容。成立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领导小组,出台
《青田县国土资源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与纪检监察、公安部门合作,追究违法违纪者的责
任。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维护用地秩序。
2006年,进行“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在“两违”(违章占地、违章建设)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处温
溪镇东岸村违法用地132户,罚款494郾8万元。
2007年,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和“百日行动”,违法案件查处率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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