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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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自然环境
造成危房有 12 幢 188 间,建筑面积 4200 平方米;大量的门窗、电脑、电视机、幻灯机、图书资料、教学
仪器受损,直接经济损失 1486 万元。(五)水利、电力、通信受损情况:防洪堤受损 365 处 94 千米,堰
坝受损 176 座,堤防决口 58 处 6.2 千米,损坏护岸 219 处,损坏灌溉设施 171 处,损坏电站 8 座,10 座
在建水利工程全部停工。东部 11 个乡镇供电设施严重受损,供电全面中断。荷地供电所进水,左溪变电
所、左溪供电所、百山祖变电所被洪水和泥石流冲毁。造成 10 千伏线路停电 23 条,35 千伏线路停电 3 条,
停电乡镇 11 个、村庄 354 个。东部 11 个乡镇通信设施不同程度受损,通信一度中断。(六)地质灾害和
小流域洪灾情况:全县 180 处已知地质灾害点在台风期间共有 80 处产生活动。其中,整体滑动 5 处,局
部滑动 75 处,发生地质灾害 23 起;另外,未知点新发生 12 处地质灾害,严重的有荷地镇石木下、坪头,
左溪镇木桥头、溪头角,贤良镇富林等村,已无法在原址重建,需整村异地安置。
8 月 10 日晚,全县共有县、乡、村三级干部 3100 多人投入抗台救灾抢险。其中,县、乡直接到一线
参与防台抗灾的干部 1031 人。紧急转移 18000 多名群众,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8 月 11 日上午,
省委副书记周国富带领省民政厅、省武警总队、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的负责人赶抵庆元
县视察、指导抗台救灾工作。8 月 12 日上午,市领导到灾情最重的荷地镇石磨下村实地察看灾情。8 月
13 日,全县灾后自救动员大会召开。8 月 21 日,副省长陈加元率省民政、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教
育等部门负责人,到左溪、张村等乡镇视察灾情。9 月 7—8 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到荷地镇、左
溪镇及反墺灾民小区实地察看灾情。
灾后救助情况。(一)搜救失踪人员:8 月 11 日上午,失踪人员搜救工作小组在石磨下村、坪头村迅
速展开失踪人员搜救工作。11 日中午 13 时 30 分,县公安干警、武警和消防官兵、民兵应急分队前往荷
地镇实施救援;武警丽水支队由 66 名官兵组成的支援队前来支援搜救工作。8 月 15 日,搜救工作进入第
五天,搜救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石磨下村,救援指挥部调集 2 辆铲车,对现场进行彻底的开挖。在
搜救中,许多群众加入到搜救队伍中来。8 月 16 日,荷地镇石磨下村 21 名失踪遇难人员的遗体全部找到,
其他受灾点也找到 17 名失踪人员的尸体。(二)抢修基础设施:庆元县组织 2595 人成立 333 支抢修队伍,
投入灾后基础设施抢修工作中。其中,供电队伍 4 支 90 人,电信队伍 4 支 30 人,交通队伍 19 支 326 人,
卫生队伍 9 支 136 人,移动公司队伍 5 支 27 人,民政队伍 2 支 15 人。到 8 月 21 日,灾区通信、供电已
基本恢复,抢修 9 条通乡公路,受毁的 52 条通村公路也抢通 18 条;到 9 月 23 日,灾区通信、供电已全
面恢复,通乡公路全部抢通,受毁的 52 条通村公路抢通 36 条。(三)恢复农业生产:台风过后,灾区群
众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对损坏耕地进行复耕,对受淹农田进行补种或改种,对受损菇棚、菌棒进行整理,
对灾后病虫害进行防治,全面开展灾后农业生产自救。至 9 月 14 日,整理农作物 3493 公顷,改种 226.2
公顷,整理食用菌菌棒 726 万段,修复菇棚 613 个,开展灾后病虫害防治 6670.2 公顷,畜禽圈舍及周围
场地消毒 341200 平方米,畜禽免疫接种 4.24 万头(羽)。(四)稳定灾区社会生活秩序:灾害发生后,共
应急安置灾民 7699 人;紧急分批调拨 263 万元的救灾专款和物资,及时把大米、棉被、衣物等救助物品
发放给受灾群众。全力搜救死难者并做好善后事宜,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发动灾区群众及时开展清除污
泥、疏通水沟等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灾区各类传染病和其他与灾害有关疫病的防治工作,确保了灾后无
大疫;组织心理干预专家赶赴灾区,开展灾后的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心理救灾”;全力组织抢修受损校舍,
确保学校按时开学;迅速开展灾区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加强引导,就地化解各种矛盾的隐患。
9 月 13 日,庆元县委、县政府召开抗台救灾先进事迹报告会暨灾后重建工作会议。会议表彰县公路
段等 24 个抗台先进集体和 70 名抗台先进个人。
台风过后,庆元县把灾民安置和倒房重建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8 月 23 日,县委、县政府成立
灾后重建工作指挥部,指导和协调全县灾后重建工作。9 月 1 日,《庆元县 8 号台风桑美重灾户安置救助
实施意见》《建房困难户建房贷款优惠办法》出台,每户灾民可贷款 1.5 万—3 万元,政府贴付 80% 的利
息,灾民自己承担 20%,并在放贷手续、本金偿还时限等方面予以最大限度的优惠。9 月初,根据灾民异
地搬迁意向,确定县城 2 个、乡镇 6 个灾民建房与安置点。9 月 25 日灾民安置点上坑岙小区开工建设,9
月 27 日灾民安置点反墺小区开工建设,两小区项目分别可安置灾民 800 余户和 2220 户。11 月 14—16 日,
县城反墺和上坑岙灾民安置小区地基抽签大会召开。12 月 20 日,灾民全面进场建房。通过全县上下的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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