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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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海洋灾异
浙江为海洋大省,也是中国海洋文化的源头区域之一,先民开发海洋资源历史悠久。但
广袤海洋也为风暴之源,沿海向来多台风影响,以台风风暴潮为强烈致灾因素,造成多次重大
历史灾害;浙江海域又是多风浪区域,灾害性海浪易引发海上安全事故,为海洋资源进一步开
发的主要制约因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沿海塘堤建设不断加强,船舶规格和海
上通讯、救助能力逐步提高,风暴潮海浪灾害已大幅度得以削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
着浙江省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矛盾日益突出,减少赤潮不
利影响和消弭外来海洋生物潜在威胁等已上升为新问题。
第 一 节 风 暴 潮
浙江沿海为风暴潮灾害区域,以浙中南尤甚,古泛称海溢或风潮,偶称海啸,民间有洪潮
之说。风暴潮与潮汐现象不同,不是周期性的水位升降运动,而是由热带气旋、温带天气系
统、海上飑线等风暴过境所伴随的强风和气压骤变而引起的局部海面震荡或非周期性异常升
高(降低)现象。风暴潮根据风暴的性质,通常分为由台风引起的台风风暴潮和冷空气或温带
气旋引起的温带风暴潮两大类。浙江以台风为常灾,经常发生台风风暴潮,尤其与天文大潮
重合、叠加造成水位暴涨,往往于倏忽间溺没沿海民众以成千上万计。在全省千余年自然灾
害记录中,凡沿海突发的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事件,皆与风暴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
来,全省沿海塘堤建设标准不断提高,特别是1997年经11号台风大灾之后,建成具备50
年~100年一遇防潮标准的“浙东千里海塘”工程,有效减少了风暴潮灾害。
一、风暴增水和最高潮位
( 一)风暴增水
风暴潮中局部海面振荡或非周期异常升高现象被称为风暴增水,简称“增水”;风暴潮中
局部海面振荡或非周期异常降低现象称为风暴减水,简称“减水”。按受灾程度和经济损失统
计,风暴增水危害要远远大于风暴减水,风暴潮灾主要指风暴增水。风暴潮的增水值高低,首
先由台风登陆强度和登陆位置决定。登陆台风强度越大,风暴增水越大,距台风中心越近且
处东北象限的区域,增水更大;而受离岸风影响,处台风中心南侧区域往往风暴增水不大。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