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3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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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清大学士梁诗正奏折、清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奏折、清浙江巡抚印务周人骥奏
折、清嘉庆《桐乡县志》卷十二《禨祥》。
清高宗乾隆二十年(1755年)
二月、三月,嘉兴、湖州春雨连绵,春花收成少减;四月望前骤热,蚕事损伤过半,丝价为数
年未有之贵。
七月十四、十五等日,海盐、平湖、山阴、会稽、萧山、上虞等县大风骤雨,潮势湍急,冲卸塘
堤,淹没田稼。杭州、嘉兴、湖州大水后虫灾,嘉兴蟊螣啮禾根,毗连数郡;嘉善虫伤禾,每亩仅
收米二三斗,甚者籽粒无收。湖州发生蝗蝻。诏抚恤山阴等15个州县,曹娥等五场及湖州所
被水贫民。
是岁,江浙两省皆告大灾,统计两省灾地共110个州县。嘉兴、湖州、宁波、绍兴荒。於潜
大旱,高下田禾皆槁死无收,民饥甚。新城、分水、海盐等县大饥;上虞斗米300钱,民食树皮
草根。
资料来源:《清高宗实录》卷四百八十九、卷四百九十五、卷四百九十七、卷六百二十九,清
杭州织造申祺奏折,清乾隆《临安县志》卷四《祥异》,清光绪《嘉兴县志》卷十六《祥异》,清嘉庆
《重修嘉善县志》卷二十《祥眚》,清同治《双林镇志》卷十九《灾异》,清乾隆《桐庐县志》卷十六
《灾异》,清嘉庆《於潜县志》卷十六《事异》,清道光《新城县志》卷十八《祥异》,清道光《分水县
志》卷十《祥祲》,清咸丰《当湖外志》,清光绪《上虞县志》卷三十八《祥异》。
清高宗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
春,嘉兴大饥。二月初一日,嘉善万余饥民至县请赈;三月石米涨至3000钱,民间食尽,
以榆皮山泥充腹,四乡饥民复拥向富家索食。
四月,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等府雨多晴少,洼下田地积水,麦穗受伤,蚕收亦甚减。诏赈
四府水灾漕项钱粮。五月,嘉兴疫疠盛行,夏又旱,田禾半稿。
秋,上江洪水泛涨,至富阳平地水深尺余,田禾尽没。建德四乡陡然发水,乌龙山坍数十
处,坏民田,鸡龙庵陷如潭。嘉善秋大熟,石米一千一二百文。
资料来源:清嘉庆《重修嘉善县志》卷二十《祥眚》、《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十二、清乾隆五十
五年《平湖县志》卷十《祥异》、清乾隆《梅里志》卷七《蠲恤》、清乾隆《杭州府志》卷五十六《祥
异》、清光绪《建德县志》卷二十《祥异》。
清高宗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
春,杭州、嘉兴、湖州三府多雨。二月二十九日,海宁雨雹,东北乡稍甚。三月二十九日后
晴霁旬余,浙西大麦收成约计八九分不等。
资料来源:清浙江巡抚杨廷璋奏折、清乾隆《海宁县志》卷十二《灾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