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4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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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宗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
夏,湖州大水,田畴尽没;海宁淫雨,伤蚕及棉花;仁和、归安、乌程、长兴、德清、武康等6
县皆罹水患。八月十四五两日,飓风陡作,狂风骤雨昼夜不息,山水江潮同时并发,钱塘、海
宁、山阴、会稽、萧山、诸暨、余姚、上虞八县,仁和、曹娥、东江、石堰、金山、青村、下沙并下沙二
三等8场低田稻禾淹损。嘉善暴雨,河水忽涌高丈许。绍兴风潮,冲坏城垣。慈溪大雨三昼
夜,山水骤涨,田庐多冲没者。奉旨赈恤被水州县灾民。
资料来源:清光绪《乌程县志》卷二十七《祥异》、清乾隆《海宁县志》卷十二《灾祥》、清浙江
巡抚杨廷璋奏折、清浙江布政使杜官德奏折、清嘉庆《重修嘉善县志》卷二十《祥眚》、《清高宗
实录》卷五百七十一、清道光《会稽县志稿》卷九《灾异》、清光绪《慈溪县志》卷五十五《祥异》。
清高宗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
夏,江山、丽水、常山、开化等县大水,冲塌地亩。九月,诏抚恤江山等4县被水灾民,豁除
水冲沙壅地亩额赋。秋,嘉兴、湖州等虫伤稼,亩收仅石米。十月,以嘉兴、秀水、嘉善、平湖、
石门、桐乡、安吉、临安、乌程、长兴、德清、武康、永嘉、乐清、瑞安、仁和、钱塘、海宁18个州县,
嘉兴卫、湖州所及双穗等9场被水被虫灾,诏赈给贫民籽种口粮,停征额赋如例。
资料来源:《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九十一、卷五百九十六、卷六百三,清嘉庆《重修嘉善县
志》卷二十《祥眚》,清道光《南浔镇志》卷八《祥异》。
清高宗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
春,嘉善大熟。五月,庆元县大水。六月,嘉善大疫,至冬始息。七月,宁海淫雨,溪水暴
涨,漂坏民居无数,北乡溪下吴尤甚。是年,黄岩县暴雷,震死乡民40人。
资料来源:清嘉庆《重修嘉善县志》卷二十《祥眚》、清嘉庆《庆元县志》卷十一《祥异》、清光
绪《宁海县志》卷二十三《灾异》、清光绪《黄岩县志》卷三十八《变异》。
清高宗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
七月十八、十九日,杭州飓风大雨,山水江潮同时暴发,仁和县山水骤至,下田被淹;海盐
风潮,坍卸羌字号石塘。诏赈仁和、归安、乌程、长兴、德清、武康、会稽、诸暨、余姚、上虞十县,
湖州所及曹娥等五场被水灾贫民。
十二月初五日,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各府属大雪,积深盈尺。嘉兴寒甚,运河冰坚三日,
小河冰冻十余日始解,时称60余年未有大冻。余姚亦大寒,江水皆冰。
资料来源:清乾隆《杭州府志》卷五十二《恤政》、卷五十六《祥异》,清嘉庆《嘉兴府志》卷三
十《海塘》,《清高宗实录》卷六百四十七、卷六百五十一,清嘉庆《重修嘉善县志》卷二十《祥
眚》,清光绪《重修嘉善县志》卷三十四《祥眚》,清乾隆《余姚县志》卷十一《灾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