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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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不作补偿。 1999 年 7 月,根据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对龙港镇征用
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再次作了调整。 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用标准见下表:
龙港镇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单位:元 / 亩
征地补偿费标准
地 名 规划区域 合 计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规划区内 12000 30000 500 42500
龙港镇
规划区外 12000 26000 500 38500
注:国有土地不作补偿。
2009 年 4 月,苍政发〔2009〕72 号《关于印发苍南县征收农民集体国有制土地管理
办法的通知》,再次调整了龙港镇征地补偿费,并指出今后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
时予以调整。
2009 年龙港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单位:元 / 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分类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
耕地、园地、建设用地 16200 34200 1200 另定
林地、未利用地 9000 18000 / /
地产市场
龙港建镇后,大批先富起来的农民,纷纷进城投资建房,一度掀起地产买卖高潮。据
调查。 1984~1991 年,全镇内共发生房屋买卖 4000 宗,其中 1991 年发生 1000 宗。 1993
年龙港出现第一家房地产介绍所,至 2000 年房地产介绍所发展到 200 多家,从业人员
近 2000 人。 每年办理房地产交易均在 1000 宗上下。 地产市场日趋兴旺,带动房价扶摇
直上。 城区内每间房屋价格低者十几万元,高者数百万元。 1999 年,境内咸园、三联、池
浦、陈良、双桂等 18 个村,发生非法集资事件,以落实城建规划蓝图、建设村内工业园
区、农业园区和发展公益事业为由,发动农民进行集资。 每一位集资者发给一张由村委
会制作的“集资卡”,村委会在集资协议中向集资者许诺:如果村里有土地指标时,凭卡
可优先安排地基建房。 18 个村共发放“集资卡”4750 张,收取集资款 2132 万元。 大约有
1450 余张“集资卡”流入社会转手倒卖,一张卡最低 1 万元出售,最高炒到 18 万元一
张。 2000 年 3 月,苍南县政府颁发《关于严禁村组织非法集资的通告》,县委抽调有关部
门人员组成督导组,负责收缴清退工作。 经过一个多月艰苦工作,18 个村共清退“集资
卡”4566 张,清退率为 96.1%,炒作“集资卡”的不正之风基本得到遏制。
由于地产市场存在封建传统的土地买卖形式,亟需进行整顿。 1990 年,县土地局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