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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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合同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后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 2002 年,龙
港锦锈名园康居工程 204 亩用地以 1.01 亿元出让, 龙港大道 10 号地块及龙金大道 A
号地块 177 亩以 8708 万元协议出让。
招标出让
龙港镇于 1992 年春,开发“断头河”国有土地 5.56 亩,其使用权公开招标出让,收
取出让金 2830 万元。 其中最高标价为每平方米 10000 多元。
拍卖出让
1997 年 10 月,县规划土地管理局采用“以地带房”的办法,将方岩河 2164 平方米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有 201 名买主参加竞争,结果底层商场和二层多功
能厅共获出让金 7070.5 万元,平均每平方米价格达 3.3 万元,其中最高的 56 平方米拍
卖成交价为 301 万元,每平方米达 5.38 万元。 1999 年 4 月,方岩河国有土地使用权商
住楼拍卖,收取出让金 1301.6 万元;1999 年 6 月,方岩河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13 间店
面收出让金 1876 万元;2000 年 6 月,泰安路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22000 平方米,收取
出让金 1.86 亿元。
管理机构与土地监察
机构沿革
苍南县规划土地管理局 1988 建立后, 随即撤销原农业局所属龙港镇土地管理站,
并于 1990 年成立龙港镇规划土地管理所,作为县局派出机构,编制 5 名。 1992 年 8 月
成立龙港镇城建土地管理分局,1993 年 2 月改为苍南县规划土地管理局龙港分局,为
县局派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实行统收统支,为县局报账单位。 分局内设综合
股、用地股、规划设计股、地籍股及规划土地监察中队,核定人员编制 20 名。 1997 年 8
月再改为龙港土地管理分局。 2002 年 1 月起,改称龙港国土资源分局。
土地监察
苍南县规划土地管理局龙港分局规划土地监察中队成立之后,各村分别由村长或
副村长兼任村级土地监察信息员,全镇土地监察网络基本形成。
龙港规划土地监察中队主要任务是监察检查本辖区内规划、土地开发利用实施情
况,及时制止和查办违反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负责清理历年来个人违法
占地建房和违法违章建辅房工作; 负责接待和处理规划土地违法案件的信访工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