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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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土 地                                 - 139-


               助规划股对建设项目征(使)用,出让土地的现场放样打桩,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做好规划土地监察统计工作等。
                   1993 年以来,监察中队每年都开展土地执法检查。1993 年,立案查处 8 个集体单位

               违法占地 7435 平方米,收缴罚没款 513 万元,查处农村个人建房 14 间,强制拆除违法
               建筑 47 间;接待群众来信 56 件,来访 46 批,调处纠纷 32 起。 1994 年,拆除违法占地建
               筑 103 间,炸破龙港大道旁违章浇注的 18 间水泥地圈梁,立案查处 27 个事业单位的
               违法占地,收缴罚没款 41.2 万元,并开展了对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和违法违章辅房的清

               理,打击了土地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 1995 年,清理历史遗贸问题
               2196 宗,辅房违章建筑 4110 间,收取罚设款及规费 894 万元。 1996 年,拆除违章建筑
               41 间,地圈梁 83 间,清理历史遗留问题 878 间,接待群众来访 150 人次,处理来信 25
               件。 1997 年,配合龙港镇查清 1991~1997 年全镇各类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4582 宗,其中
               国家建设 9 宗,集体建设 57 宗(乡镇企业 37 宗,村镇建设 20 宗),农村居民建房 4516

               宗。 为了搞好清查出的违法用地的处理工作,制订了《龙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农建设
               用地清查出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关于实施〈龙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农建
               设用地清查出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的意见》。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356 间,处罚

               57 个单位。1999 年,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109 间,拆地圈梁 21 间,接待来访 26 人次。2000
               年,查处非法建房 214 间,全部予以拆除,同时拆除地圈梁 19 间,收缴罚没款 143 万
               元,受理来访 20 次,报结 20 件。2001 年共拆除违法占地建 298 间,制止 176 起土地违法
               案件,发停工通知书 62 份。 2002 年,共出动巡回检查 760 次,当场制止违法占地苗头
               156 起,发停工通知书 194 份,排除违法建筑 125 间、地圈梁 5 间,全年共处罚土地违法

               案件 91 宗。 2003 年,监察人员在全镇范围的出动巡回检查 800 次,当场制止违法占地
               苗头 21 起,发停工通知书 230 份,拆除违章建筑 30 多间。 2005 年巡回检查 209 次,出
               动人员 950 人次,发停工通知书 168 分,拆除违法建筑 151 处。 2006 年巡回检查 600 多
               次,出动人员 1000 人次,发停工通知书 300 份,拆除违法建筑 110 处,制止大面积挖泥

               烧砖 5800 平方米,拆砖瓦窑 3 座。 2007 年出动巡查 220 次计 1611 人次,制止土地违法
               面积 79454 平方 米, 其中耕地面积 35718 平方米, 拆除 111 处违章建筑, 拆除面积
               24295 平方米,发停工通知书 181 份。 2008 年出动巡查 882 次,计 2723 人次,制止土地
               违法行为 441 处, 拆除违章建筑 292 年, 拆除面积为 38301 平方米, 其中耕地面积

               23434 平方米,发停工通知书 409 份。 通过加强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有力
               保护了土地资源。 2009 年共出动巡查 661 次,计 2437 人次,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495 处,
               共制止和查处违章建筑面积 37332 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 23911 平方米。 拆除违章建
               筑 110 处,拆除面积为 4495 平方米;发放停工通知书 481 份;制止非法取土 1 处,面积

               1400 平方米;立案查处 31 件。 通过加强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有力保护了
               土地资源,改善了城乡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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