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9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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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环境保护 - 307-
件,分别占 46.29%、42.6%。案件处理率达 100%。2003 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及上级
批转等案件 220 多件;2004 年为 187 件;2005 年达到 266 件, 其中废气投诉案件 109
件,噪声投诉案件 123 件,废水投诉案件 19 件,固体废弃物投诉案件 11 件,其他设诉
案件 4 件。 2006 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 409 件,其中 12369 举报案件 191 件,市局转
12369 举报案件 39 件,县长热线 48 件,接听电话投诉 87 件,接待来访群众 26 批次。
2007 年,共接处群众环境污染信访、投诉 369 件,其中,省环境监察总队批转 7 件,市、
县环保热线 12369 举报 166 件,县长热线 35 件,省、市级网上举报 4 件,龙港网上举办
4 件。 2008 年,共接处群众环境污染信访投诉 490 件,其中省环境监察总队批转 14 件,
市、县环保热线 219 件,县长热线 55 件,省、市级网上举报 1 件,上级转办 10 件,来信、
来访、来电 191 件。 处理回复率达 100%,平均每工作日处理 1.33 件。 2009 年,共接处群
众环境信信访投诉 395 件,征理回复率达 100%,平均每工作日处理 1.5 件。
环卫管理
建镇前,无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也无环卫设施,1985 年 10 月,设立龙港镇环卫管理
处,专事环卫管理工作。 时有人员 67 人,环卫专用车辆 22.5 吨,清卫手推车 43 辆,高压
喷雾器 1 台,固定垃圾桶 51 只,简易垃圾桶 168 只,有占地 500 平方米的垃圾堆场 1
座。 环卫管理机构对全镇厕所进行统一管理,根据道路分布情况设公厕 23 座,对重点
地段的公厕,设专人冲洗保洁,各街道有清卫人员清扫路道,并配备洒水车,对主要街
道定时巡回喷洒除尘。 对 5 个贸易市场。 建立常年有偿清洁卫生服务。
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环境卫生业务逐步扩大到街道清扫、垃圾收运、河道飘浮物
打捞等工作。 环卫职工队伍不断扩大,环卫设施逐年增加、运输工具机械化程度不断提
高。 至 2009 年,镇区有专业环卫职工 431 人。 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经费拨款 4105 万
元,专项经费投入 1834 万元。 镇区卫生面貌大为改观。 曾被评为市级省级卫生城镇。
路面清扫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190 名门前保洁员专事镇区街道的清扫保洁, 实行定人、定
段、定时间、定标准管理。 1993 年始实行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 为减少环卫职工劳
动强度,逐步推广机械化清扫作业,镇人民政府拨款购置洒水车、扫地车和垃圾压缩
车。1998 年始,对街道清扫进行了改革。一是对城区 16 条主要街道实行保洁权拍卖,承
包者必须全天候保持路面洁净,否则将被经济处罚。 1998 年 9 月第一次推出龙跃路、镇
前路的街道保洁金额抵押承包。 1999 年 4 月,对江浦居民区辖区范围内路段实行保洁
权承包;7 月,镇环卫处与永盛居民区签订街道清扫卫生合同。 改革使镇里每月保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