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1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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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商 贸 - 409-
续表
限额以上商业购销
全镇商品批发
年 份 其 中
零售总额 购进额 销售额
批发额 零售额
1996 7980
1997 9041
1998 9415
1999 202793
2000 266370
2001 272469
2002 388034
2003 473190
2004 542914
2005 599197 152494 173329 102672 70657
2006 667500 177603 203623 130063 73561
2007 784548 199426 233939 147189 86750
2008 896004 249701 247317 151606 95711
2009 990256 303937 303114 202119 100995
生活必需品经营
生 猪 民国时期,生猪除满足本地猪肉需求外,运销境外。1949~1952 年,生猪全
部为私商经营。 1953 年,供销社代县国营土产公司收购供应“军持需”,市场上仍由私人
屠商购销。 1955 年开始, 实行生猪派养派购, 宜山食品经营组定期到境内巡回收购。
1956 年对私营工商业改造以后,生猪购销业务全部由国营食品经营组经营。1958 年“公
社化”后,生猪产量下降,猪肉供应紧张,曾采取派购政策。 是年起,居民猪肉供应采取
定量或凭票。 1963 年 1 月起,实行生猪收购奖售政策。 如“猪粮挂钩”、“卖猪留肉”和派
购任务以外的生猪“购四留六”(即 60%由养猪户自行处理)等一系列鼓励养猪、售猪政
策。1964 年第三季度起,生猪恢复平价统一收购,取消议购议销,猪肉敝开供应。1974 年
以后,生猪生产下降,猪肉牌市价差距较大,重行派购政策:1 头猪“购三留七”,同时供
应 1 头仔猪;猪肉实行凭票供应。1978 年后,提高生猪收购价格,推行预购合同制。1979
年,猪肉又敞开供应。 1980 年后,家庭工业兴起,养猪减少,市场猪肉供应靠外地调入补
充。 1985 年 4 月起,取消派购和收购奖售政策,放开经营,放开价格,议购议销,市场猪
肉供应基本上由个体屠商经营。 国家对城镇居民实行补贴优价供应。 食品经营体制发
生根本性变化,形成两条渠道:一是国营食品经营站,二是个体肉商。 食品站为了掌握
一定数量货源,调节市场,平抑物价,一方面用饲料粮换购生猪,另方面从镇外调入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