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1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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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篇 财税 金融 保险 证券 - 46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营业部 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地址在西一街 1
号。 2009 年底,设营业部、团险业务部、银保部、收展部、客户服务部,从业人员 15 人。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营销服务部 成立于 2007 年 4 月,地址在龙港镇
双园大楼 1 单元三楼。 2009 年从业人员 115 人,其中正式职工 4 人。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营销服务部 成立于 2008 年 9 月,地址在龙港镇
钧瑶大厦四楼。 2009 年从业人员 98 人,其中正式职工 4 人。
方正证券龙港服务部 于 2001 年 8 月 1 日设立,属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小
南路证券营业部分支机构,地址在龙港大道中国银行四楼。 2009 年底,从业人员 6 人。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企业财产、家庭财产、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等保险。 龙港建镇时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苍南县支公司独家承办。 1984 年保费收入 9 万元,1990 年为 171.19
万元,2000 年增至 1759.16 万元;赔款金额从 3.35 万元,增至 1990 年 137.35 万元,2000
年为 865 万元。 2002 年后,天安、中华联合、大众、大地、都邦、阳光、中国人寿和财产等
保险机构先后参与经营。 是年,全镇保费收入 1913.41 万元,赔款 1697.56 万元,赔付率
88.72%。 2009 年底, 全镇财产保险险种 30 多种, 保险费收入 15932 万元; 支付赔款
7402 万元,赔付率为 46.46%。
企业财产保险 以工商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的财产作为承保对象,是保险业务中
主要险种之一,龙港镇于 1984 年开始办理。 保费率按投保单位占用危险性质和建筑物
耐火程度而定,计有工业、仓储、普通保险 3 大类 15 个费率档次计 28 种费率,一年中
最高费率为 10%,最低为 0.8%。 并实行无赔优待,企业在续保时,凡属上保险年度无赔
偿者,按该年度已交保费 10%予以优待。 开办当年,收入保费 3.69 万元,赔款 0.4 万元,
赔付率为 10.84%。 1990 年起,对部分企业实行浮动费率,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赔偿超
过当年保险费 5 倍的企业,保险费率上浮 3%;赔款超过 10 倍的,费率上浮 50%。 待连
续 3 年安全无赔款,再恢复原订费率。 并相继开办附加盗窃、租赁财产、试办产品质量、
商品销售保险业务。 是年,全镇保费收入 13.74 万元,赔款 0.3 万元,赔付率为 2.18%。
1995 年后,投保企业迅速增加,是年保费收入 60.64 万元,赔款 14.81 万元,赔付率为
24.42%。 2000 年,收入保费 122.65 万元,赔款 19.02 万元,赔付率为 15.51%。 以后,随着
保险机构的增加,竟争的加剧,保险费率和赔偿规定有所变动。 2009 年底,全镇保险机
构企业财产承保保费收入 949 万元;支付赔款 303 万元,赔付率为 61.34/%。
家庭财产保险 以承保城乡居民自有房屋、家具、财物等生活资料和个体劳动者的
工具、商品等作为保险对象。 保险费率:钢筋水泥建筑为 1‰、砖木瓦建筑为 2‰,1984
年,境内保费收入 0.94 万元;赔款 0.03 万元,赔付率为 3.19%。 1986 年 7 月修改保险条
款,对房屋的赔偿计算,按照实际价值和保险金额比例分摊;对房屋以外的损失,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