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2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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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制度。 每年初制订学习计划,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平时建有学习、评选、考核
               的档案。 中心组成员写了学习体会和其他文章,在县以上新闻单位以及报刊发表的,或
               当年评选为优秀学员的都给予表彰和奖励。

                   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课题,专题学习了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文件资料和两次代表
               大会之后的每次全会有关文件精神。 先后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富
               而思源”、“富而思进”的两思教育,特别是以江泽民总书记概括的“三个代表思想”和江
               泽民在建党 80 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为重点,切实加强镇委一班人的理论素养,增强

               镇委理论中心组在全镇党员队伍理论教育中的核心地位和指导作用。
                   健全联系制度         1991 年始,龙港镇委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制
               度。 镇委规定,每一位镇委委员(与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团正副职领导一起)都要定点
               联系 1 个办事处、1~2 个村(居)党支部、1~2 个重点企业、1~3 户农户。 每月至少一次到
               联系对象处了解、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每个委员要把从联系对象处了解到的有关

               情况以及已解决或待解决的问题向党委会和党政席会议汇报,经集体研究作出相应决
               定。 由于换届和平时人事变动,镇委曾多次发文调整党委成员联系基层单位名单,保证
               了镇党委与基层单位群众联系渠道的畅通。

                   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1995 年,镇委建立并逐步健全了“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实
               行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镇委、镇人民政府专门利用大院
               门房的入口围墙,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定时公布镇委、镇人民政府的有关决策、工作
               内容和办事程序,并采取提前公示的方式,公布拟议的有关入党对象、招聘人员名单
               等,还专门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接受群众的监督,意在增加透明度,健全监督机制,杜

               绝一切产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漏洞。
                   离任审计制度         1996 年开始,龙港镇在三套班子成员和办事处书记、主任中还推
               行了离任审计制度。 由审计部门对离任领导任期内经手的财经帐目进行审计形成书面
               报告,对违反财经纪律甚至党纪政纪的作出及时处理意见,并报呈有关部门执行。 并制

               订了镇委镇人民政府机关、部门干部廉洁自律的《十项规定》。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
               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礼品馈赠;不准在任何公务活动中收受回扣及其他好处费;不准奢
               侈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严禁违控购置交通工具和通信工具;不准用
               公款变相旅游;不准拖欠、挪用公款;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不准违反规定买卖宅基地、建造私房;不准在计划生育中徇私、虚报;不准参与任何形
               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在企业中搭干股(权力股);不准个人私自经营、创
               办企业或参与企业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用公款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不准机关工作人员
               及家属、子女借领导名义办私事出公车;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

               调动、迁新居过生日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借机敛财;不准办事拖拉;不准制造谣
               言和传播小道消息,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干不利于团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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