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3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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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篇        政 法                          - 641-


              “八个提倡,八个反对”:一是提倡公正司法,反对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二是提倡
               大局、识大体,反对片面狭义、斤斤计较;三是提倡讲究社会效果,反对单纯为办案而办
               案;四是提倡规规矩矩办案,反对假任何名义吃拿卡要;五是提倡争先创优,反对散漫

               拖拉;六是提倡潜心学习,提高修养,反对心浮气躁、无所事事;七是提倡树一身正气,
               反对滋生邪气,八是提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搞自由主义。
                   根据最高院《法官行为规范》和省高院《关于规范司法礼仪若干规定》等要求,从严
               格着装、保证准时开庭、规范法庭语言入手,狠抓司法礼仪建设。 2007 年开始实施“三个

               一”工程,即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开好每一个庭;记录好每一件领导交办任务。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根据院党组的统一部署,由庭长与每
               位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狠抓落实。 建立法庭领导不定期家访制度。 随时
               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和活动圈子,加强来外监督力度。 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纪检通报》、
              《警钟长鸣》中反面教材。 同时利用诫勉谈话、干警家属座谈会等形式,督促干警秉公执

               法,依法办案,共同筑起防腐倡廉的防线,确保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
               赢官司,从而在真正意义上体现司法公正。





                                                   司 法


                   龙港司法所成立于 1992 年 5 月 31 日,是苍南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承担镇人民政
               府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
               教安置工作的职能部门。 该所属温州市首批建立的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 9 名(其中在

               编司法干警 5 名,司法协理员 2 名,专职调解员 2 名)。 涉案调解标的达 1.8 亿元,调解
               成功率达 98%。



                   普法依法治理
                   龙港司法所在全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全面工作中,充当着排头尖兵的角色,根据镇
               人民代表大会普法决议和工作纲要,承担着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自 2002 年
               以来,龙港司法所在“四五”、“五五”普法宣教活动中,发挥自身的优势,全所干警和司
               法协理员都参加到普法讲师团,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教,

               为推进依法治理大造舆论声势。 同时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和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培训,
               全面提升群众的法制素质。 据不完全统计,2002~2009 年,由龙港司法所充当主角举办
               的各类法制培训共计 140 多期,其中,组织娱乐场所服务从业人员(外来人员)禁毒培

               训 14 期,企业员工安全联络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11 期,举办反邪教知识培训 70 期,在
               中小学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共计 20 期,此外,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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