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1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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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篇 政 法 - 639-
结的各类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1411 件,金融借贷案件 568 件,民间借贷纠纷案
件 708 件,加工承揽、买卖合同等(印刷行业相关)纠纷案件 883 件,劳动争议、人身损
害赔偿等纠纷案件 744 件。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龙港法庭树立正确的审判指导思想。 对于合同类纠纷案件,充
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推进诚信有序交易秩序的建立;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案
件,在坚持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努力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对群体性案件的处理,则始
终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对于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则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化解矛盾,促
进社会稳定。
民商事调解
龙港法庭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于强化调解职能作用,根据“能调则调、当判
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积极探索诉讼调解新方法,做好诉讼调解和人民调
解的衔接。
在诉讼调解方面,坚持“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三调并用”原则,提
高调解结案率,有效化解矛盾,构建和谐。 2005 年,该法庭在办结的 1080 件案件中,以
调解方式结案的有 172 件, 经做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解后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有 270
件,两项合计占总数的 41.3%。 2006 年已办结的案件中,以调解工作结案或经做工作促
使当事人撤诉案件 434 件,占总数的 42.5%。是年,受理了一起尸体保管案。被告之女于
2003 年 9 月的一天深夜在平阳水头一朋友家坠楼身亡,由于死者家属不能接受当地公
安部门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两年来不停上访。 同时对停放在平阳县殡仪馆的尸体也
拒绝火化处理,导致每日产生高额冷藏费用,并影响正常的殡葬秩序。 原告平阳县殡仪
馆为此来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办理尸体火化的有关手续,并要求支付尸体冷藏费等 5
万余元。 龙港法庭受理此案后,得知被告经由平阳公安部门主持下欲与死者朋友(事故
发生地点)协商经济补偿等一揽子解决方案一事,便一方面做原告工作,要求原告争取
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对诉讼请求中的各种规定费用予以适当的减免;另一方面向被
告阐述有关的法律规定,在充分理解其丧女的悲痛心情同时,强调维护正常殡葬管理
秩序的重要性,经多方努力,被告与死者朋友终于达成了丧葬经济补偿等协议,原告也
争取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对其请求的所有费用予以减免,原、被告就办理火化等手续达
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将其女儿尸体火化并安葬,原告也依法撤回诉讼,并得到法院准
许。 一起纷扰多时、矛盾复杂的案件终于得以和解平息。 2007 年,以调解结案或经工作
后当事人自动撤诉的案件共计 471 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 48.81%;2009 年,此类案件
共计 458 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 37.7%。
在人民调解方面,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诉讼
调解,做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 法庭还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制订调解预案,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