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0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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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港人民法庭始建于 1984 年。 新法庭占地面积 4228 平方米,建筑规模 3609 平方

               米,时在编干警 15 名,其中庭长 1 名,副庭长 2 名,审判员 5 名,助理审判员 3 名,书记
               员 3 名,法警 1 名,从事驾驶、后勤、收费等辅助人员总计 3 名。 法庭共辖龙港、宜山和
               云岩 2 镇 1 乡 9 个办事处、31 个居民区、147 个行政村,常住人口 30 余万人,外来人口
               11 余万人。 自 1998 年被省高院授予省级“五好法庭”后,又先后被授予“省政法系统司

               法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先进单位”,多次被县政法委和龙港镇委、镇政
               府表彰。 法庭有多名干警受到上级法院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表彰,其中 1 名干警荣获市
               优秀法官称号,有 2 名干警被记三等功。



                   民商事审判
                   1996 年,龙港法庭共收各类民商事案件 450 起,结案 438 起,结案标的总额达 2600
               余万元,其中 3 个月内审结的 362 件,6 个月内办结的 32 件,在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1997 年,全年共收各类经济案件 344 件,其中 3 个月内审结的 326 件,6 个月内办结的

               16 件,在审限内结案率达 100%。办结的案件类型有:购销合同 107 件,加工承揽 57 件,
               借款合同 134 件,运输合同 1 件,联营合同 1 件,企业承包合同 7 件,其他经济纠纷 28
               件。 为企业、事业单位收回欠款达 1500 万元。 1998 年,全年共收各类民商事案件 436
               起,结案 421 起,结案标的总额达 2830 余万元,在审限内结案率达 100%。 相对于上年

               度,新型案呈持续上升趋势。 全年共为企业、事业单位收回欠款达 1100 余万元。 1999
               年,龙港法庭开展了以规范金融借贷秩序为目标的专项审判服务,为银行、信用社依法
               收贷;从预防和减少纠纷出发,与重点企业建立联系制度,主动送法上门,帮助企业依
               法规范经营行为。 全年收经济案件 626 件,审结 591 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 2581.4 万

               元,审结数和标的额分别比上年增长 100%和 97.2%。 2000 年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 840
               起,办结 806 件,解决标的额达 51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升 34.2%、36.4%、20%。 该
               庭对受理案件进行繁简分流,81.7%的经济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周期,提高效率。
               是年,经济类案件中的股权纠纷案、购销、加工承揽纠纷案呈急剧上升趋势。 龙港法庭
               充分发挥法律审判机关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利用法律杠杆,制裁违法行为,维

               护正常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 2001 年共收各类民商事案件 691 件,办结658 件,同
               比分别上升 14.8%、15.5%,解决争议标的 5804 万元。是年,龙港法庭加强了对农村承包
               纠纷和农业发展相关案件的审理。 还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

               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48 件,获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005~2009 年,龙港法庭共收各类民商事案件 4588 件,共办结案件 4314 件。 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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