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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线,并预留 2 条检测线场地,可每年检测 6 万辆机动车。
                  油气污染治理         进入 21 世纪以后,全县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速,燃油消费也随之增长,油气污染问
              题日益加剧。2002 年,全县加油站有 44 家,零星加油站有 31 家,其中经环保审批的有 40 家。经整治,
              除保留经环保审批的 40 家外,未经审批和所有零星加油站被全部取缔。2010 年,根据上级部署,县政
              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储油库、油罐车及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2011 年,对中石油、中石化及民营等 45
              家汽油加油站进行调查,掌握上述单位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2012 年 6 月,县环保局、商务局
              召集中石化、中石油及长兴县浙皖加油站等 7 家民营加油站代表,部署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验收工
              作。11 月月底前,长兴境内 45 座有汽油经营项目的加油站(216 把汽油枪)完成改造,通过验收。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后,全县餐饮服务业快速发展,油烟等污染日趋严重。
              1999 年,县工商局、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餐饮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所有营业的餐
              饮企业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取得“排污注册证”后方可继续营业。2001 年,县环保局对雉城镇餐饮企业
              油烟污染进行整治,要求 97 家餐饮单位必须在 2001 年 8 月 30 日前做到增添治污设施达标排放。2002
              年,县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制定《雉城镇餐饮业整治方案》,对雉城镇 582 家大小餐饮单位进行治理。
              2003 年,县城管、环保、卫生、工商四部门联合对 130 家存在问题的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年底共有
              265 家安装油烟净化器。2004 年,县政府印发《长兴县城区管理暂行办法》,城管、环保、消防、卫生等部
              门对 780 多家餐饮企业逐一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 469 家进行整治,其中 25 家被取缔、39 家限期整
              改。至 2005 年,全县有 368 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通至楼顶的达 75%。同年 9 月,城
              区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管理移交县城管局行使处罚权。2007 年,县城管局对县前街、米行弄两条街道
              进行集中整治,32 家餐饮企业全部实行达标管理。2009 年,整治小餐饮业 36 家,取缔 8 家。2010 年,
              县城管局加大对油烟污染和占道经营餐饮企业的查处力度,共组织联合整治 16 次,共有 10 家不符合标
              准的餐饮企业进行整改。


                                             第三节         水污染与治理




                   一、水污染
                  县内水污染物主要有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来自轻纺印染、化工、制革、酿酒食品等行业及农业
              面源污染。1988 年,发生阳南化工厂污水泄漏事件、长兴化肥厂氨水及铜液泄漏事件、长兴制革厂污染纠
              纷等,水体污染导致境内水质性缺水矛盾日趋突出。1996 年,全县 122 家重点污染企业排放工业废水
              226.5 万吨,化学需氧量 620.53 吨,悬浮物 1024.44 吨。2000 年,全县 43 家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 517
              万吨。2005 年,全县 68 家重点企业废水排放总量 903 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 758 吨,氨氮 20.29 吨。
              2007 年,根据长兴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县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 2.66 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为
              8569.52 吨、农业源为 9809.15 吨、生活源为 7912.28 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为 306 吨,分别占
              32.2%、36.9%、29.8%、.2%。2010 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3457 吨,氨氮 295.51 吨,全县 822 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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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工业废水排放总量 2940 万吨。2012 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6143.21 吨,氨氮排放量 980.84 吨。
                   二、水污染治理
                  工业废水治理         1988 年,南阳化工厂等发生废水污染事件,县政府对县重点污水排放企业进行整
              治。投资 40 万元建造长兴制革厂污水处理系统、投资 800 万元建造长兴化肥厂造气废水和冷却水处理
              系统,其他酿造、印染等污水排放企业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装置,废水污染加剧势头得到遏制。1998 年 10
              月,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禁止一切排污单位向太湖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发起治理太湖的“零点行
              动”。1998 年 12 月 16 日,县政府召开太湖水污染“零点行动”计划实施动员会。1998—1999 年,先后对
              长兴制革厂、湖州欢众酿酒集团等 123 家废水排放企业进行整治。2004 年对全县 2 万多台喷水织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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