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3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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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环境保护
设部,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4 月,县委、县政府召开长兴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动员大会。同时,自 3
月下旬起,县政府向省建设厅递交要求申报国家园林县城申请,并将《长兴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申报资
料》(组织管理、宣传荣誉、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4 册以及相关
创建情况说明(县城概况、基础设施及环境状况、绿化管理情况、绿化建设情况、园林绿化规划及实施情
况、长兴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情况汇报)等申报资料报建设部。县建设局按照国家园林县城考核标准,
查漏补缺,重点是植绿、补绿,增加绿化总量,提高绿化档次;邀请省建设厅城建处领导到长兴考察指导,
邀请省园林城市专家考评组专家到长兴授课,对长兴创建工作进行指导。6 月,县建设局两次赴建设
部,做好联络沟通工作,并制作完成长兴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专题宣传片,制作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宣传画册——《诗画江南,园林长兴》。6 月 26 日,受建设部委托,省建设厅考评组领导和专家对长兴县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进行实地考察评定。在分组考察长兴园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召开长兴
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资格评定会,专家组就长兴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考评情况进行意见反馈,长兴县创
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资格评定验收。2008 年 2 月,建设部下文批准长兴为全国第二批国家园林县城。
3 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总结表彰大会。
第四节 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
国家节水型城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 2002 年设立,实行申报考核制,每
两年进行一次。按照中国人居环境奖相关条件,申报城市必须已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县委、县政
府于 2010 年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提出确保 2012 年创成国家节水型城市,次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
奖。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共有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考核指标、鼓励性指标等四大类指
标,分为 26 项考核指标、256 项考核子项。2010 年 1 月,县政府下发《长兴县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
方案》,明确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分两个阶段推进,2012 年 6 月创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2012 年 12 月创
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同年 2 月,成立长兴县创建国家节水型
城市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各部门主要负
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创建日常工作及准备创建资料、基础台账,指导、督促各相关责
任单位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各项工作,掌握全县创建工作进度。5 月,县政府召开长兴县创建国家
节水型城市动员大会。电视、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长期专栏,城区范围内
设置宣传标语和广告。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县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
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按计划推进各项创建工作。2011 年 4 月,举办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业务培
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对《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等内容进行指导和业务辅导。6 月,组织有关专家对创建
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12 年 8 月,完成浙江省节水型城市各项申报材料。省考核
组对长兴创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进行现场考核,长兴以高分通过浙江省节水型城市预考核。9 月,完成
国家节水型城市各项申报材料,正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
10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有关负责人专程到长兴,对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指导。11 月,
中国供水排水协会专程到长兴指导创建工作。12 月 27 日至 28 日,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组领导和专家
对长兴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进行现场考核,长兴以高分通过国家节水型县城(试点)考核验收。通过国
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全县科学调控,引导市民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成效明显。2010 年、2011 年,建成
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分别为 46.54 立方米和 38.19 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 51.20
立方米和 32.00 立方米,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分别为 1.2‰和 1.1‰,城市污水处理率达
到 85.1%和 85.6%,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从 18.1%降低到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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