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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大荡漾湿地和盛家漾湿地               2007 年,长兴大荡漾湿地、盛家漾湿地修复工程被列入国家太湖流域水
              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至 2012 年,保护湿地面积分别为 403.4 公顷、411 公顷。



                                          第四节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2009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
              通知》,全面启动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部出台《中央
              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
              壤污染防治。2010 年起,长兴县开展第一轮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系列政策
              文件,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纳入生态建设进行考核。针对饮用水源保护重点区
              域、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重要水系环境问题相对突出地区及新农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和中心村建设地区 5 个重点部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有效
              解决局部环境突出问题。同年,重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19 个,涉及泗安镇玉泉村、庆丰村、师
              姑岗村,槐坎乡新槐村、东风村、十月村,虹星桥镇西南村、龙从村、罗家村,煤山镇煤山村、新源村、新安
              村、五通村,水口乡龙山村、顾渚村、金山村,和平镇横山村、城山村、回车岭村。共投入资金 2626.18 万
              元,其中中央补助 1000 万元、县财政配套 1500 万元、自筹 126.18 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2011 年,重
              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12 个,涉及洪桥镇中道村、潼桥村、橡树下村,白岘乡和岕口村、白岘村、
              三洲山村,林城镇太傅村、上狮村、周吴岕村,二界岭乡毛家村、罗家地村、云峰村。共投入资金 1375 万
              元,其中中央补助 550 万元、县财政配套 825 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2012 年,全县共实施农村环境连
              片整治项目 9 个,涉及小浦镇高地村、中山村、五庄村,画溪街道三星㘰村、明门村、白莲桥村,吕山乡雁
              陶村、胥仓村、龙溪村。共投入资金 1125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 450 万元、县财政配套 675 万元,资金到位
              率 100%。至 2012 年,全县累计安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40 个,涉及 13 个乡镇 40 个行政村,投入资
              金 5126.18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2000 万元,县财政配套 3000 万元,自筹 126.18 万元。由乡
              镇组织实施,村级投工投劳,共建造和购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 4792 个,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池
              8164 座,微动力、人工湿地等集中式污水处理池 78 座,污水处理配套管网 139.71 千米,接入城镇污水
              处理系统管网 7.6 千米。受益人口 72817 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60%,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
              100%。2012 年,长兴县农村连片整治通过省环保厅、财政厅考核验收。


                                           第五章           生态环境创建



                  2003 年 1 月,长兴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文明城市、国
              家园林城市“四张名片”,并明确“锁定目标、坚韧不拔、志在必得”的创建工作总要求。2006 年 12 月,县
              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开展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县、中国人居环境奖、国际花园城
              市“五城联创”。2007 年 6 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五城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五
              城联创”活动。至 2012 年,先后成功创建省园林城市、省森林城市、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省示范文明
              县城、省生态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县、全国文明县城、国际花园城
              市、环境可持续发展奖(第一名),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文明城市创建见第 37 编
              精神文明建设、第 2 章文明创建、第 1 节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见第 31 编卫生、第 6 章爱国
              卫生运动、第 3 节卫生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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