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5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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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编 交通 邮电
第三章 交通运输管理
1988 年,长兴县交通局内设办公室、交通运输管理股、工程股、路政办公室 4 个职能股室,下属企事
业单位 18 个。1998 年,办公地址由雉城镇解放东路 64 号迁至明珠二路 58 号。2011 年 5 月,更名为县
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组宣人事科、财务科、法制科、运输安全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工程建设科(行
政许可科)、铁路建设办公室 7 个科室,下辖公路管理局、港航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发展中
心、县乡公路管理组、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交通勘测设计所 7 个事业单位。
第一节 公路运输管理
1987 年 9 月,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成立,隶属县交通局,在编职工 29 人,汽车 8 辆。下设泗安公
路运输管理站、和平公路运输管理站、小浦公路运输管理站、夹浦公路运输管理站、李家巷公路运输管理
站、长广公路运输管理站。1992 年,在雉城镇、林城镇、虹星桥镇设立交管站。1994 年,在水口乡设立交
管站。1999 年 12 月,撤销林城公路运输管理站、虹星桥公路运输管理站、水口公路运输管理站 3 个乡
级站。2006 年,撤销长广公路运输管理站。
一、运输车辆管理
1988 年,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开始规范客运线路审批、治理整顿及换证工作,成立“地方客运服
务部”。同年 5 月,发放“公路运输营运许可证”,凡从事客、货运输的车辆,一律凭证参加运输。1989
年,对水泥运输实行试点计划配载工作,成立道路货物运输配载组。至 20 世纪 90 年代初,全县基本形
成长途客运以专业运输企业为主、短途客运以个体(联户)为主的道路运输市场格局。1990 年,会同联
运公司筹建长兴县雉城镇水陆货物运输中心调度室。1991 年,在道路货物运输配载组的基础上成立县
公路货运配载中心,为县属全民运输服务性企业,隶属县交通局管理。1995 年,成立客运管理站,主要
负责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同年,根据《湖州市农用运输车管理实施意见》,对县内中巴型农
用车从事客运的车辆一律实行先审批、后购置,并规定专业运输企业不得购入中巴型农用车从事客运。
1998 年,成立客货运服务中心,属国有经济性质,并设立客货运输服务部,开展货运代理业务。2000 年,
完成对县内 345 辆短途班线农用车更新改造工作,长兴汽车客运公司建立长兴县公用型汽车服务中
心。2001 年,对长湖线普客完成公车公营模式改造。2003 年,对县内客运线路经营权进行重新配置,所
有线路经营权在经营年限到期或相差两个以上资质等级的线路车辆经营权均无条件终止。2009 年,县
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货物运输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完善道路货运车辆市场准入和退
出机制。至 2012 年年末,全县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4090 家,从业人员 8619 人,其中客运企业 4 家,货运
企业 3628 家,汽车维修企业 256 家,运输服务业 12 家,信息配载企业 173 家。
二、汽车维修业管理
1987 年,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设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股,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整顿工
作。同年年底,县内汽车维修企业有长兴汽车站大修厂和长兴煤炭汽修厂 2 家,其余企业的修理车间基
本不对社会开放,只服务于企业汽车的修理。至 1990 年年末,全县机动车维修业户达 242 家(不包括农
村拖拉机维修业)。20 世纪 90 年代起,长兴居民汽车需求量增长,汽车保有量增加,汽车维修业的规模
和数量也相应得到发展。1993 年,督促车辆依照交通部 13 号令实施强制维修和实施汽车维修合同制,
并加强对维修业户的开业管理。1995 年起,对维修行业管理由交通系统内部转向全行业,管理重点是
一类、二类维修业户,降级或取消不合格经营业户。2000 年起,加大维修行业硬件设施投入和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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