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9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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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编 水利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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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编制 5 人; 座小(1)型水库,均成立水库管理所,隶属所在乡镇政府,有专职管理人员 1 人,兼职人员
1 人至 2 人,水库负责人由所在乡镇负责人兼任;25 座小(2)型水库和 1080 座山塘均由所在行政村管
理,负责人由村经济合作社主任担任,按照规定配备有管理人员。
各座水库日常控制运行计划严格按规范实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根据工程设计目标和兴利主次关
系进行调度。大中型水库运用中的实时调度是以汛前编制的控制运用计划为依据,运用计划根据工程
设计目标和水库工作状况,按梅雨期和台风雨期分别控制水位。合溪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由水库管理局
编制经县、市水利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水利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详见第 4 章、第 4 节。
二、圩㘰管理
各㘰设有㘰长,一般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水利委员会,或以㘰为单位成立㘰管会。㘰管会是民间
组织,配有管理人员 3 人至 5 人,下设巡逻组、打桩组、抢险组和后勤组,有固定人员,防洪时招之即来。
㘰管会的日常管理,包括安排每年冬春两季㘰堤培修加固,申报㘰区内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以
及正常运行。涉及两个村或者两个乡镇以上的圩㘰则由双方共同管理。1996 年 12 月 1 日,县政府印
发《长兴县圩(㘰)区水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圩㘰区管理委员会由所属工程管理单位和受益乡镇、
村负责人组成,由乡镇行政领导或受益村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圩㘰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圩区专管机
构,称圩㘰管理站,管理站业务上受所属乡镇水利农机管理站指导,并明确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县内受益
水田 200 公顷以上圩㘰,200 公顷以下参照执行。
三、河道管理
随着人口的剧增,乡村企业的发展,一些单位、企业及个人擅自在行洪河道上设置水箭、河埠、码头、
围墙、房屋等阻水建筑物,倾倒石渣、泥土和垃圾。20 世纪 80 年代起,县水利农机局加大集中整治力
度,保护水利工程。1988 年汛前检查时,对发现的 36 座阻水码头进行拆除。1990 年汛前检查,发现观
音桥乡港口村村民违章建临河阻水建筑物,后漾乡砖瓦厂在合溪新港 2 号桥至 3 号桥方向违章取土等,
县水利农机局即组织人员督促拆除港口村村民的违章建临河阻水建筑物,督促指导后漾乡砖瓦厂修复
取土地段。
该时期,还出现在河道违章滥采河砂现象。河道采砂主要在西苕溪、长湖申航道小浦至画溪桥段,
以及部分丘陵山区溪涧。20 世纪 50 年代至 70 年代,主要在河道中人工捞砂和在河弯凸岸砂滩人力挖
砂。80 年代起,采用吸砂机和推土机配合采砂,在河弯滩地大面积、大量采砂。曾一度出现管理失控,
危及㘰堤安全。1984 年春,吴山乡吴山渡至吕山乡五里渡的西苕溪干流河段上,共有 73 台吸砂机(其
中吴山乡 28 台、便民桥乡 31 台、观音桥乡港口村 12 台、吕山乡五里渡村 2 台)、200 余艘船、500 余人
(不包括运沙人员),每天吸砂 4000 余吨,发生抢砂卖钱、损坏㘰堤事件,县政府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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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量吸砂,破坏河床结构,造成多处㘰堤裂缝、塌方,有的地方沙滩、桑地滑坡,水利工程设施遭到破
坏,范家村水文站的正常测量工作也受到影响。1988 年 6 月,由和平区政府设立和平区西苕溪黄砂管
理委员会,在不影响两岸㘰堤及有关水利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划定地段捞取黄砂,明确禁止挖捞黄砂区
域。但违章吸砂仍时有发生。到 90 年代初,一度出现乱采乱挖现象,部分群众受利益驱使在未经批准
地段偷采,夜间尤为严重。最多时日出动采砂船只四五十艘,影响河势稳定和两岸堤防安全。县水利、
航管部门会同当地政府,组织多次联合行动,打击一批带头开采者,并没收设备,乱采乱挖得到控制。90
年代起,长湖申航道小浦至画溪桥段河道发生非法采砂,经过水利部门制止和处理,到 90 年代末基本销
迹。1992 年 10 月,县水利农机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县河道采砂和溪滩采
挖卵石管理及收费的规定》,明确河道采砂及溪滩采挖卵石采点必须经过所在乡镇初审后,由河道主
管部门审定批准,涉及航道、土地则由各自主管部门共同审核批准,领取“浙江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和
“采矿许可证”才能开采。1993 年 2 月,县政府设立西苕溪黄砂管理委员会,有关乡镇的农业副乡镇长
① 苕溪运河志编委会编:《苕溪运河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年版,第10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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