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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二、保险机构选介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兴县支公司 1982 年 7 月设立。1984 年 9 月,经省人民银行批准,10 月县政
府发文,升格为县内唯一经营保险业务的独立单位,经营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两大保险业务。1996 年 3
月,实行财险、寿险分业经营,该公司分设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兴县支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公司
长兴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 1996 年 3 月,实行财、寿险分业经营,成立中保财产
保险有限公司长兴县支公司,下设 5 个职能科室,承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兴县支公司经营的财产保
险业务。1998 年 3 月,县人行批复同意设中保财产有限公司长兴县支公司 4 个乡镇办事处。同年 10
月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兴县支公司,12 月成立机动车辆理赔中心。1999 年 1 月成立业务发展
部,内外机构调整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科、理赔服务中心、业务发展部。2000 年 3 月撤销业务
科。2001 年 1 月撤销理赔服务中心,成立业务处理中心。2002 年 1 月设立大客户管理科。2003 年 2
月,按三个中心建设要求,业务处理中心分为业务处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二部门,撤销大客户管理科设
机构代理业务部,业务发展部组建长兴县营销服务部。7 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长兴县支公
司相应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2004 年 2 月,内外机构为综合部、业务部、
第一营业部、第二营业部、第三营业部、第四营业部、第五营业部、第六营业部、第七营业部、第八营业
部。2006 年 12 月,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第一个品种——能繁母猪保险。2008 年,内设机构增设农村
保险部、业务发展部、第九营业部。3 月,设立虹星桥镇、小浦镇、林城镇、夹浦镇农村营销服务部的报告
获得批准。2010 年,与长兴县政府共建“县、乡、村”三级农村保险基层服务体系,长兴获得“2010 年度全
国农村保险示范县”称号。同年 12 月,成立电子商务部。2011 年 1 月,农村保险部更名为农村保险部
(三农保险部),第五营业部(代理业务部)更名为中介业务部。12 月,客户服务部更名为长兴理赔分中
心。2012 年,长兴升级为“全国农村保险明星示范县”(全国共 50 家),林城镇和虹星桥镇营销服务部获
评 2012 年度“省级十佳农村保险营销服务部”。同年,公司有员工 164 人,全年保费收入 17513.52 万
元,理赔支出 8828.04 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 2003 年 5 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支公司成立,承保机动车辆保险、各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和意外保险等业务,
当年保费 500 多万元。2012 年,公司下设综合部、客户服务部、理赔部、业务部、车商部,员工 24 人,全
年保费收入 3460 万元,理赔支出 5267 万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 2000 年 3 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有限公司湖州中
心支公司长兴县营销服务部成立,设经理室、办公室、业务部、财务部、柜面出单 5 个部门,地址位于雉城
镇杭长路 2 号。2007 年 9 月,变更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2012 年 9 月,公司
搬迁至雉城街道县前西街。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公司 1996 年 3 月,实行财、寿险分业经营,成立中保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长兴县支公司,承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兴县支公司经营的人寿保险业务。设经理室、办
公室、业务部、财务部等 4 个职能部门,下辖 4 个乡镇办事处,开办养老年金保险、子女教育婚嫁类保险、
意外伤害短期险、健康险等保险业务。1996 年 11 月,成立营销部,销售第一个产品——“潇洒明天”。
1999 年 3 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长兴县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
司长兴县支公司。2003 年 10 月,再次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公司。2012 年,公司
下设综合部、客户服务部、个险部、团险部、银保部等 5 个部门,下辖 4 个营业部和 9 个营销服务部;员工
55 人,全年保费收入 2.38 亿元、理赔支出 5325 万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 2002 年 9 月,成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长兴县营销服务部,于 2009 年 10 月变更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长兴支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等经中国保险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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