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9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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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编 经济管理
全电子化监管、“放心店”食品安全保险机制等。2012 年,实施“品牌超市”进校园。
四、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2005 年,全县在大中型以上宾馆饭店和中学以上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共有 40
家学校食堂、30 家餐饮店实行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2006 年 8 月,启动乡村厨师及农村家庭宴席
管理制度,全年上报农村家庭宴席 241 起,卫生监督员现场上门指导 191 起。之后,围绕食品卫生监
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许可证制度、食品原料追溯制度、农村家庭宴席备案制等,加强对食品消费环节的
安全监管。2012 年,制定《长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评价验收细则》《长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示范街单位验收评定验收细则》,开展水木花都示范街创建。同年,全县共有餐饮业服务单位 2604 家,
持证经营 1808 家,无证经营 796 家;完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示范县创建。
第三节 药品(械)监管
一、药品(械)质量管理
2002 年起,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日常检查、药品监督抽检、“放心药店”评比和专项稽查等,保
障全县药品(械)质量。2002 年,检查涉药单位 497 家,查出假药 4 个批次,劣药 277 个批次。2005 年
6 月,牵头江苏宜兴、安徽宁国和广德、浙江安吉等地达成区域稽查联防协议,形成跨区域联合打假机
制。同年,查处制售假劣药械违法案件 22 起,没收涉案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 34 种,完成药品抽检
238 批次。2009 年,联合宜兴、宁国、广德、安吉等地建立五县市稽查联防网,建立药品打假合作平
台。同年,立案查处药械违法案件 25 起,罚没款 19 万元,破获 1 起公安部督办案件——“2·18”生产
销售假药网络案,摧毁涉及 20 余省特大假药生产销售网络,捣毁假药制造窝点 4 个,假药仓库 2 处,查
扣追回假药价值 2000 余万元。2012 年,全县共检查涉药单位 459 家次,立案 60 起,移送公安机关涉药
犯罪案件 13 起,涉案金额 15.25 万元,罚没款 99.09 万元。
二、药品(械)企业管理
2002 年,全县有药品生产企业 2 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10 家,药品批发企业 5 家、零售企业 74 家,
经营企业 8 家,全年药品消耗量 1.2 亿元。2003 年 7 月,启动药品零售企业 GSP 认证(药品经营管理质
量规范)。2004 年, 家药品批发企业、1 家连锁企业、22 家零售企业取得 GSP 认证,长兴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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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料车间和胶囊剂车间通过 GMP 认证(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同年,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分
类管理试点,28 家药品零售企业取得药品分类管理合格资格。2006 年起,实施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
制度,对企业日常监管,每年评定等级,动态管理。2007 年,评出守信等级企业 12 家,轻微失信等级企
业 12 家。2012 年年底,全县涉药单位共 496 家,其中 139 家药品零售企业中有守信 A 级单位 35 家,基
本守信 B 级单位 85 家,轻微失信 C 级单位 19 家。
第九章 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1987 年,长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县安委会)恢复成立。1988—2003 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督与
管理由相关行业、系统的主管单位负责。2004 年 1 月,设置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发展与经
济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事业机构。2005 年 4 月,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设。2007 年,各乡镇(开
发区)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1 年,各乡镇(街道、园区)成立公共安全管理监管中心。至 2012
年,全县形成较完备的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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