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3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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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编 经济管理
中深孔爆破技术,占企业总数的 32%。2007 年,全县矿山企业基本实现台阶式开采,其中 50 家实施中深
孔爆破技术,占具备条件企业数的 80.6%。2008 年,58 家矿山企业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占具备条件企
业的 93.5%。2010 年,在全县矿山企业推动“科技兴安”,要求所有矿井提升系统都要安装安全保护和独
立、完好的声光信号、通信系统装置;推广应用井下作业人员跟踪定位系统,逐步实现提升排水系统的自
动化;巩固中深孔爆破技术、非电起爆系统、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工艺等在露天采石场的应用。
2011 年,全县 34 家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 85%。至 2012 年,安装率达 100%。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监管
一、危险化学物品监管
1988 年,危险化学物品由县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监管。2002 年以后,由县计经委负责危险化学物
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县公安局、交通局、发改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监管。2004 年起,对危险化学品
企业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未按规定申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止生产并依法予以
处罚。同年,全县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 65 家,发证 90 家。至 2005 年,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 55 家,经营企业 233 家,其中 11 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 115 家经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
2004—2009 年,全县 27 个危化新改扩建项目通过“三同时”审查。2006 年 4 月,县安监局制定分类
标准和监控措施,对全县 323 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剧毒品使用和经营企业进行普查和分类评定,实施 A、
A
B
C
C
B、 分类管理。2007 年,全县 334 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中, 类单位 7 家、 类单位 25 家、 类单位 76
家、 类单位 226 家。
D
2005—2012 年,县安委办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整治行动。2011 年,重点开展蓄电池行业
的专项整治工作。同年 9 月,出台《长兴县铅酸蓄电池行业长效管理办法》,2012 年编制《铅酸蓄电池生
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1988 年,县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要由县公安局承担。1998 年,制定《长兴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
理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烟花爆竹专营公司长兴县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999 年,在全省率先
出台《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法》,并采取防伪标签管理。2001 年,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制度,全
县设烟花爆竹专营公司 1 家,代理批发经营点 4 家,零售网点 100 家。2005 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
中的运输环节仍由县公安局负责,经销等其他环节移交县安监局。同年 10 月起,在县城区域限制燃放
烟花爆竹。2006 年 2 月,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10 月,县吉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为民
营企业。2008 年,县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县吉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被评为市级标准化达标企业,2010 年
被评为省级标准化达标企业。2009 年,县安监局制定《长兴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建立
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与零售单位之间的安全管理体系。2010 年起,实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集体商议制,
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发放、严格审查新申办许可证的安全条件。同年 9 月,县安全生产协会
烟花爆竹分会成立。2012 年 4 月,县安监局与广德县安监局签订烟花爆竹“联防联销”协议书,建立跨
省市联合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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