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7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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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创建教育强县 ·1049·
是年,全县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项目13个,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完成投资1080万元(省财
政60%,县财政40%)。
绿叶奖、重教奖
为表彰为发展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党政领导和社会人士,1990年,省教育基金会设立“绿叶
奖”;1995年,县促进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重教奖”,2003年,县教育基金会设立“绿叶奖”。自
1990年至2005年,许邦、郑水岩、程云荣、傅美桃、陈珠生、王国平、杨森才、赵舍平、沈国忠、谭
爱平、张天德、汤志勇、蒋岩金、钟晓谷、程晓晖、何俊有、郑迪元、陈进一、金中梁、潘宣豪、应
慧英、李雄伟22人获省“绿叶奖”。24人获县“绿叶奖”,6个乡镇、政府部门和33人获“重教奖”。
第二节 控制中小学生流失
1990年以前,由于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及少数人受“造原子弹不如卖茶叶蛋,操手术刀不如操理发
刀”等新“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农村中小学生尤其是山区初中学生流失现象相当严重。据柳城
区教育办公室1990年调查,1988年至1990年,大溪口乡初中生辍学58人,三港乡初中生辍学36人。大
溪口乡初中的辍学率连续3年呈上升趋势(1988年为6.67%、1989年为12.43%、1990年为20%),严重
影响了义务教育的普及,1990年,大溪口乡义务教育普及率为54.32%,三港乡为62.69%。
1990年,县政府下发《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的意见》,各乡镇政府和学校也普遍制定控制
流失生的措施,并组织教师和乡村干部反复上门劝学。1991年9月,全县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宣传月活动。1994年7月,全县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
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县政府要求教育、劳动、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乡镇采取措施确保失
学儿童返校。1995年,初中学生的年巩固率从1986年的94.5%提高到98.2%,其后走向稳定。
第三节 扶贫助学
政府助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小学设立人民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制度,以资助贫困学生。80年代初
起,对少数民族的小学生免收学杂费,1994年义务教育对象免收学费。进入21世纪,政府在义务教育
阶段,对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五保”户供养的未成
年人、低收入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因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上实行资助。2004学
年,全县共有2935名中小学生受到政府资助,受助金额203.55万元,受助面6.5%。
2005年9月起,实施省“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
工程”。是年秋学期,全县享受扶困助学金人数5204人,占在校生人数的11.98%(其中,小学15.36%,
初中15.05%,高中1.58%,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100%)。资助资金共计1275055元。
“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按每生每周5元,每学期20周,每生每学期100元标准补助。各
校在开学后将“营养餐券”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由学校每周对上述学生免费提供2至3餐荤素搭配、
营养合理的营养餐。2005年秋学期,全县享受营养餐人数3186人,占义务教育段在校生数的9.74%,爱
心营养餐资金共计318600元。
“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经费由省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