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8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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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附录
(二)近、现代研究成果,不断证明“吴赤乌八年置武义县”是正确的。上述清代和现代学者的
学术论著中,多处记述了三国吴政区中武义县的存在,证明了“赤乌八年置武义”的可靠性;多处记
述了南朝陈政区中武义县的存在,“唐始置说”因而不能成立,增强了“吴始置”的可信度。虽然,
吴、陈政区研究多为后人“补编”之作,并非正史;但是其依据亦多来自正史中纪传情节和其他重要
史料,在正史“无记”情况下,自当正重视之。
(三)晋、宋、齐史书中无武义,并不妨碍“吴始置”之说。晋、宋、齐之所以无武义,而陈又
有武义,很可能在从“吴置”到“隋废”的300多年间,还有一次废置、再置的过程,而史书未反映
出来。比如,晋武帝平吴后的政区调整中废置了武义(时称武成),所以晋、宋、齐都无武义了;到
了梁、陈时代,郡县变化频繁,在某个时期又重新置了武义(此时可能称“武义”了,故有后来《新
唐书》的“本武义”之说),直至隋再废。所以,《补陈疆域志》和现代学术论著中,陈时又有武义
了。因为《梁书》与《陈书》都没有“州郡志”,武义县此一废与置过程在史书中没有反映出来,也
就成为很自然的事。当然,这一些都是推测,未见史书记载。这一历史陈疑,尚待后人破疑解惑并正
之。不过,无论有无此次废、置过程,均已不妨碍吴置武义之说。
综上所述,编辑部认为,武义县建置时间,仅凭现有史料,只能归结为:吴赤乌八年(245)始
置,其后曾经废置,唐天授二年(691)又置。
《武义县志》编辑部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