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5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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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生态建设      ·227·








                                              第五章    生态建设





                   2001年1月,县委、县政府在《“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生态立县”三
               大战略,将生态立县提升到武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地位,创建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的

               工作深入开展,使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获得同步、和谐发展,全县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第一节    自然生态概况



                   60至80年代,县内自然生态环境受农业生产与人民生活影响,出现乱采滥伐现象,以致县域内野
               生动植物资源有所减少。90年代起工业生产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成为主要因素。县境水土流失面积
               增加,水道泥沙淤积,部分溪河污染加剧。90年代中期起,随着环境保护的加强,自然生态环境恶化
               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逐渐好转,全县森林覆盖率从1985年的59.76%上升到2005年的70.2%。

                   生态农业是指包括农、林、水的大农业。作为历史上传统的农业县,武义县土地资源主要用于农
               业生产。1986年,全县耕地面积17238.4公顷,农业人口人均耕地0.94亩。“八五”期间的1994年,农
               业人口的人均耕地下降至0.79亩。以后开始逐步回升,至2005年回升至人均0.88亩。全县连续12年实现
               耕地基本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占耕地总面积的94.93%。

                   武义县域降水量较大,水量丰沛。河流均属山区性河流,特点是源短流急、骤涨骤落,洪枯明
               显。其中集水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10条,集水面积20平方千米~100平方千米的河流27条。全
               县114座水库总蓄水量1.2亿立方米。1986年~2005年间,全县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3898万元。全县
               总蓄水量从1986年的9965万立方米提高到2005年的14936万立方米。2005年,武义县人均拥有水资源量

               4732立方米,高于全省人均数1260立方米。
                   改革开放后,通过实行“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
               政策,积极开展用材林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掀起乡村林场建设的高潮;通过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林业
               生产责任制,“三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武义”以及股份制林业开发,武义县林业生态、林业产业

               两大体系得到了共同发展。1994年,省政府授予武义县“绿化造林先进县”称号。2000年通过省级绿
               化达标验收,又被授予浙江省“绿化合格县”称号。进入21世纪,随着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战
               略的实施,林业经营管理理念发生根本转变:林业生态建设提到首要位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逐渐加
               强。通过积极开展林业生态公益林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森林火灾综合治理、病虫害防

               治综合治理,积极实施以林农增收增效为目标的兴林富民产业体系建设,全县林业事业发展迅速。至
               2005年年底止,共实施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29400公顷。2005年,武义县被评为金华市“生态建设
               先进单位”。
                   武义县的城乡建设,在基本完成县城、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了县城、集镇和乡村的

               绿化、亮化和园林建设。围绕建设宜人的人居环境和山水生态建筑的目标,严格根据规划,在县城中
               心城区自北至南建成了壶山森林公园、滨江广场、湖畔公园、梅郎山公园等,园林绿化面积从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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