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0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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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第六编 居民
在县内,由于下山脱贫、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简称农转非,下同)、原自理口粮户口、
“蓝印户口”(为鼓励农民进城发展经济,允许农村户口迁为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户口簿上加盖蓝
印)和经商办企业等因素,山区迁往平原、农村迁往集镇、乡下迁往县城,人口变化较大。2002年下
山脱贫人口户口迁移达1163户3654人。至2005年年底,全县下山脱贫已达14315户43729人。
1986年~2005年,全县农转非人口共14275人。
在1984年试点的基础上,1985年全县开始办理自理口粮户口,1990年以后根据省公安厅通知停
办。1986年全县有自理口粮户口2594户4571人;1987年有自理口粮户口2372户3670人;1988年有1970
户3334人;1989年有1530户2844人;1990年有1328户2328人;1991年有1293户2213人;1992年有1199
户1998人;1993年有1210户1907人,以后逐年减少。1992年根据上级精神,办理“蓝印户口”35人。
2002年在县城13个社区居委会的自理口粮人口、“蓝印户口”全部统一转为非农业人口。
表6-17 1986年~2005年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情况 单位:人
年 份 人 数 年 份 人 数 年 份 人 数 年 份 人 数 年 份 人 数
1986 544 1990 472 1994 517 1998 792 2002 738
1987 654 1991 261 1995 1018 1999 2099 2003 611
1988 873 1992 618 1996 1225 2000 683 2004 483
1989 335 1993 646 1997 652 2001 594 2005 456
流动人口
1983年12月,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通告》后,全县对流动人口中16周岁以
上,在城镇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暂住人口登记,发给《暂住证》。
人口管理通常分为常住人口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常住人口管理一般为户籍管理,16周岁以上人
口又有居民身份证管理。
表6-18 1986年~2005年县城暂住人口数 单位:人
年 份 人 数 年 份 人 数 年 份 人 数 年 份 人 数
1986 4777 1991 4793(壶山镇) 1996 8901 2001 28086
1987 3015(壶山镇) 1992 9106 1997 8194 2002 39612
1988 7164 1993 5237 1998 12756 2003 53208
1989 9335 1994 7544 1999 5681(武阳镇) 2004 68573
1990 16733 1995 9753 2000 21694 2005 65191
注:1987和1991年为壶山镇暂住人口,1999年为武阳镇暂住人口。
第五节 人口管理
常住人口管理
户籍管理 2002年8月前,城区和设派出所的镇,户籍管理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公安派出所为户
口登记管理机关。不设派出所的乡镇,各乡镇、政府为户口登记机关。2002年8月起,全县人口户籍管
理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公安派出所为户籍登记机关(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1989年4月,各乡镇均配备户政管理员(共40人),5月1日开始一律启用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