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2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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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第十九编    经济监管


                  五年计划  是长期计划的具体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内容包括:基本任务,国民经济增长速度,
              重大比例关系和经济效益,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重大基本建设与技改
              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先进技术的引进,财政收支,利用外资规模,人民
              生活提高幅度,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完成计划的重大措施。1986年~2005年期间共编制了

              “七五”、“八五”、“九五”、“十五”4个五年计划。
                  长期规划  又称远景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期10年甚至更长时间、规定一个远景目标
              大致方向的纲领性文件,通过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并根据新情况不断加以修改和补充。1986
              年~2005年期间共编制了4个:1991年3月编制的《武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

              划纲要》、1991年10月编制的《武义县经济建设和扶贫开发规划》、1996年3月编制的《武义县2010年
              远景目标纲要(草案)》、1998年完成的《武义县1998年~2010年下山脱贫规划》。
                  县级计划编审程序
                  计划编制的程序是按基层计划单位、县计委、专署、省、国家顺序“二上二下”。县级农业生产计划

              的基层计划单位是区、乡、村,其他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企事业单位都是基层计划单位。县级计划对省政府
              下达的控制数由专署下达后县计委编报。凡县属企事业单位控制数由县政府下达,由省有关厅局按系统管
              理的控制数下达后,有关单位应向县计委报告。季度计划一律不颁发控制数。各项计划控制数下达后,进
              行分解编制计划,报省政府和省计委及有关厅局和专署,如因时间限制则由县计委组织有关科局先行估编

              上报。季度计划当上级部门颁发控制数后,县计划委员会在10天内提出编制草案上报,并抄送有关单位。
              90年代末,县级计划的编制进入全新模式:由计划部门收集汇总政府各部门的该年计划完成情况和下年度
              计划建议,形成计划草案,报政府常务会讨论、修改、平衡,提交人大审定批准后下达和上报。



                                                第二节    计划实施


                  80年代末,增加了土地利用计划和利用外资计划,并将外贸收购计划改为外贸收购、出口创汇
              计划。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等经济杠杆干预市场经济活

              动,县计划委员会主要职能和计划管理重心适时改变。
                  计划执行  包括修正、检查与调整。在计划管理体制时期:年度计划一经下达,一般不作修改。国
              家规定新的任务或其他原因对计划执行产生重大影响时,可提请批准机关修改计划。季度计划一经平
              衡下达,不再修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凡省政府、专署及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均按下达数检查。

              经批准修改的计划按修改数检查。在未批准修改前仍按原下达数检查。各主管部门按年、季、月作出
              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县政府并抄报县计划委员会。
                  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主要是编制各行业计划,检查、分析、预测并汇报其执行情况和结果,负责社
              会资产投资的管理和重要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定、转报和平衡,负责物资的管理、储备、分配、调

              拨,负责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审核管理、劳资关系的处理、物价的监管检查等事务。通过分级分
              权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来实现。在计划管理时期,县级计划部门的审批权限很小,基本建设项目只有
              5万元以下的审批权,改革开放后逐步放开。到1998年,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外,物资分配、能源分
              配、“农转非”指标、大学生就业分配等进入市场调节。是年2月,省政府印发《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

              行办法》,对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行规范有序、简化高效、分级分类、综合平衡和重点
              优先的原则管理,明确规定计划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至2005年,除列入市级重点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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