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4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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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 第二十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擅自向个体私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1995年11月24日,县委九届9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武义县委关于制定武义县经济社会发
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建议》(县委〔1995〕56号),提出“九五”发展重点和主要措施:
强化工业经济,加快工业发展;加强农业基础,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继续扩大对
外开放;加强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重视科技教育,实施科教兴县;努力实现经
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004年3月16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县委〔2004〕10号),
申明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2005年3月21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县委〔
2005〕1号),就加强对“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出台政策措施共26条。
文化工作决议、决定
1989年12月,县委作出《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决定》(县委〔1989〕66号)。主要内容
有:就完善分级办学体制,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县乡财政保证现有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城镇教育附加
计征率从“三税”的1%增加到2%,新开征的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应以30%用于发展义务教育)等问题出
台积极措施。
1997年2月18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迁建武义一中若干问题的决定》(县委〔1997〕11
号),迁建的武义一中建设规模、标准按全省、全国重点中学的规模与标准确定。
1997年7月24日,县委、县政府印发1996年至2010年《武义县文化发展规划》(县委〔1997〕40号)。
2001年4月1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武义县文化发展“十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规划》(县委
〔2001〕26号)。
2005年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武义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11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武义县委关于加快
文化建设的决定》(县委〔2005〕50号)。县委、县政府在1997年~2005年的8年时间内,分别作出了两
次文化发展规划和一次关于加快文化建设的决定,先后提出了各个时段内文化发展规划和建设的总体目
标、发展思路和重大措施。要求通过规划与建设,到2010年初步形成与武义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的文化发展格局,培育具有时代特征和武义特点的人文精神,构筑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适
应的文化服务体系,建立资源优化配置、运行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
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形成以“温泉、生态、古典、休闲”为品牌的区域文化休闲胜地。到
2020年基本完成文化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文化软实力各项主要指标居全省中等水平。并分阶段提出建
设文化先进县、教育强县、科技强县、体育强县、卫生强县、旅游特色县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节 工作机构
1981年1月,县五届党代会上正式建立中共武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并选举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