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8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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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第二十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为了照顾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中一部分参加工作较早工作年限较长的干部职工,退休后
              不至于过多地降低收入,自1990年7月起,对省政府浙政〔1986〕35号文件规定的加发退休补贴费标准,
              各档提高5%。1990年按照国务院国发〔1989〕82号、83号文件规定,对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的生
              活费待遇进行了全面调整。全县共有2873名退休人员提高了生活待遇,月人均增加退休费17.90元。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1990〕18、19号文,给240个单位的2470名退休人员提高了5%退休补贴
              费,全县共增加了9083.45元。对有特殊贡献(优异)者办理了增资手续共计增资9096.60元。
                  1993年工改后,对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审批办理171个机关、事业单位中1527名离退休人员
              提高生活待遇,人均月增资95.04元。

                  1995年因物价上涨因素,对离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物价补偿费34元。
                  1997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费,共1988人,月增资127283元,人均月增资64.03元。
                  1998年起武义县人事劳动局对退休干部的身体健康检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列入制度化。



                                              第三节    老干部活动


                  县委老干部局于1985年2月创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充实老干部的精神生活,使老干部老有所学、老
              有所乐。活动中心设麻将室、扑克室、象棋室、乒乓球室、聊天室、阅览室、健身房等。20多年来共

              举办门球、气排球、游园、知识竞赛640多场次,丰富了老干部的晚年生活。
                  1988年9月,创办了武义县老年大学,办学宗旨是“传播知识,陶冶情操,延年益寿、服务社
              会”。建校17年来,学校规模不断扩大,从创办期间开设学科3门、学员38人,发展到2005年拥有学员
              510人,设有学科28门,30个班级,配备教师27人,总课时达7500课时,已初具一定的教学规模。学校

              坚持示范教学中心作用,积极发展乡村老年大学(分校),做好培训工作,全面推动了武义县老年教
                                                             育事业的发展。
                                                                 武义县委老干部局于1991年被评为浙江省老干
                                                             部工作先进单位。1993年11月、2001年5月分别被

                                                             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评为老干部工作先
                                                             进集体,武义县老干部中心活动室于1992年12月、
                                                             2000年10月被评为浙江省先进活动中心。老年大学
                                                             先后在2002年8月和2004年12月被评为省优胜老年

                                                             大学、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学校。
              图128:老年大学上街开展书画创作表演(摄于2000年)





                                             第十章    信访工作





                                                第一节    信访制度



                  1979年至1986年,人民来信来访制度逐步完善,并建立每月一次的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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