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0 - 武义县志(1986-2005)
P. 830

·762· 第二十一编    县人民代表大会


              信访科;1998年7月7日,秘书科更名为行政科;综合科、信访科不变;2005年12月21日,下设的科改
              为综合科、行政科、信访科、秘书科。以上级别均为正股级。
                  其二是1981年3月23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决定开设的法制城建、科学文教、经济建设3个
              组。1984年9月6日起,改变为法制、财政经济、科教文卫3个工作组;1986年3月29日起又改为3个工作

              委员会;1987年4月24日起其中“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改为“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1990年5月11
              日起,增设农村、民族工作委员会;1998年4月14日在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同时撤销农村、民族工作
              委员会。自此,县人大常委会下设的4个工作委员会分别为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
              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上各个组、工作组和工作委员会,均系正科级机构。

                  另1997年4月28日,根据中共武义县办公室县委办〔1997〕40号文件通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
              室、法制工作室、人事代表工作室,已设立的工作委员会,暂予保留,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并入上述办
              公室或工作室。1998年3月17日,武编委〔1998〕10号文件,撤销了法制工作室、人事代表工作室。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县第一届至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原由各届人民代表大会设
              立,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1986年12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
              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组成人员在常委会成员中提名,常委会

              会议通过。武义县人大常委会在实践工作中,早于1985年3月8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设
              立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常设机构,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工作。
              嗣后,每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均在第一次会议上产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中,
              十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和十二届县人大常委会期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分别进行过调整)。代表

              资格审查委员会任期与本届人大常委会相同。它的组成人员,均由兼职人员组成。
                  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
                  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包括联络办(含联络员)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联络办,其设置具体分
              3个阶段:第一阶段,1987年12月18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首次任命了6区、2镇的8名区、镇

              人大联络员;第二阶段,1991年2月1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决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区联络办
              公室(城关、桐琴、新宅、下杨、柳城、桃溪),并于同年3月1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任命
              了区联络办公室的2名主任、3名副主任;第三阶段,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以后,县人大常委会于
              1992年8月21日的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任命了8名县人大常委会联络员。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在

              2001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于同年10月12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决定设
              立,分白洋、壶山、熟溪3个街道工作委员会,并分别任命了3个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第三节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在每次常委会会议前
              均由主任会议拟出议程,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决定。
                  1981年至2005年,武义县第七届至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209次常委会会议。其中,1986年至

              2005年举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为173次。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为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时遇特殊情况,经主任会议决定,临时召集会议。
   825   826   827   828   829   830   831   832   833   834   835